三、法轮功与民间宗教  


陈星桥  

  前二章已说明法轮功既非气功,又非佛法,那它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一种颇具民间宗教性质及浓厚意识形态内容的新型的现代迷信和附佛外道。 
  法轮功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多层次的无数的神、佛,属于多神信仰。它有着自己的教义信条和芜杂的神学理论;虽然尚处在初创阶段,即已有了自己的组织--法轮功研究会以及专兼职教务人员(辅导站站长等);有着类似宗教的尚待完善的戒规和修炼要求,显然它已有了一个宗教的刍形。由于它处于国家承认并给予保护的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之外,从民间酝酿形成,特别是在当今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它以气功的面目出现,谈的却几乎全是宗教问题;它极力贬低佛教等宗教,又极力回避宗教形式和名份,以欺骗或蒙蔽政府和善良的人民群众,所以我说它应属于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我国自元代以来,各地先后出现了白莲教、罗祖教、黄天教、闻香教等几十乃至上百种民间宗教。这些宗教的思想基础是儒、佛、道和民间巫术,为多神信仰,教义纷繁,迷信观念严重。它们多数被统治者视为邪教,屡遭镇压,只能秘密流传布教。
  法轮功也有着类似的思想基础和特征,经分析可看出为佛教、道教、儒家以及基督教、萨满教和民间的旁门左道。虽然多少受到若干科学和唯物观念的影响,但只不过是一种点缀,贯穿《转法轮》全书的是连篇累牍的神学说教。  
  李洪志为法轮功精心设计了一种标志,它由佛教的字配以道教的太极符构成,被称之为法轮(在佛教中,法轮喻指佛法,它是以传说中的转轮圣王的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轮宝来譬喻“佛法”是至高无上的思想武器)。即使从这个标志上也能看出法轮功的民间宗教的性质。  
  关于法轮图形的构成,李洪志解释道:“有人说了:我们是佛家的,为什么还有太极呢?这个太极不是道家的吗?因为我们的功炼得很大,等于炼的是整个宇宙。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宇宙中有两大家,佛、道两大家,排除哪一家都构不成完整的宇宙,都不能说是完整的宇宙,所以我们这里有道家的东西。有人讲了,那也不只是道家呀,还有什么基督教、儒教、其它的教等等。我告诉大家,儒教修炼到了极高层次上,它是归为道家的;而西方有许多宗教修炼到高层次上之后,它是归为佛家的,它是属于佛家的一个体系的。就这么两大体系。”李洪志真是乱点鸳鸯谱,硬把本不相干甚至思想体系相对立的宗教拉到一起。从这点也可看出,法轮功与我国历史上的一贯道(倡五教同堂说)等民间宗教一样,多以佛、道二教为主,杂以其它各教,有融会各派自成一家的倾向。反过来它却自抬身价,又有贬抑、排斥各种宗教、各种气功的倾向。  
  按李洪志的说法,上述法轮不只是一种标志,它有着极大的灵性和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法轮图形是宇宙的缩影。……整个宇宙在运动着,整个宇宙中所有的星系也都在运动着,所以这个图形里边的太极和小的字符也在旋转着,整个法轮也在旋转着,而中间这个大的字符也在旋转着。”“有功能的人,能看到这个法轮是旋转的,我们那个小法轮章也是一样,他在旋转着。”它有些什么功能呢?李洪志说:“我们法轮大法不走丹道,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我在讲法轮大法的时候,我们要陆续给大家下法轮的。……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他在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他在正转的过程中,会自动地从宇宙中吸取能量,他自身还会演化能量,供给你身体所有各个部分演化所需要的能量。同时,他反(时针)转的时候,会发放能量,把废弃物质打出去之后,在身体周围散掉了。他发放能量时,会打出去很远,重新带进新的能量。他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所以这个功完全都是自动在演化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功炼人’,也叫‘法炼人’。你没炼功的时候,功炼你,你炼功的时候,功也在炼你。”“我告诉你,那法轮比你生命都值钱,是一种高级生命,不能随随便便就毁坏他。”设想得多么美妙,说得多么神奇啊!这充分地迎合了那些功力进展不大、信心不足却又想入非非的“气功爱好者”的心态。明眼人都不难看出这纯粹是一个骗局,一派胡话,但不少人却对此深信不疑,千方百计地想求李大师给自己安上个子虚乌有的什么法轮,相信有了这个法轮,自己就会百病皆消,成佛有望了。 
  民间宗教(或邪教)都有竭力神化自己教法的倾向,什么可刀枪不入啦、白日飞升啦等等。法轮功在这方面毫不逊色。这从其“法轮说”就可见一斑。另外,李洪志和民间宗教的教主一样,总要竭力神化自己,搞个人崇拜,这在他的书中随处可见。其中“法身说”颇具代表性。  
  在佛法中,佛身又名法身,由其体现诸法之本性,集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李洪志篡改其意,随意发挥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体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也就是说,他的法身如他本人一样有很大威力,但给你做没做什么事,可能你神不知鬼不觉。李洪志还说:“我们的炼功场比其它任何功法的炼功场都好,我们那个场只要你去炼功,比你调病要强得多。我的法身坐一圈,炼功场的上空还有罩,上面有大法轮,大法身罩在上面看场。”“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我的法身已经多得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得了。”看来他的所谓法身就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了,仿佛他就是救世主、主宰万物的神!一旦入了他的“教”,都得受他法身的控制了。
  在佛法中,法身没有数量多少之分,唯有化身可以有很多。观世音菩萨虽千处祈求千处应,说起来似乎远不如他呢!比如李洪志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在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连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经过你的嘴念出来的时候,那也是不一样的。”有人给李洪志八个字:“聪明绝顶、胆大包天”,认为他敢想、敢说、敢骗,看来不无道理。牛吹得越大、越不可思议,似乎越易打动人,难怪这些年许多人对李洪志画像顶礼膜拜,视之若大佛,或把他的书称之为“经”,或背诵或抄写或座谈讨论,热情高涨。
  前一段时期,一些气功师极力夸大信息的功能,充分利用它具有的心理暗示作用,大搞什么带功报告、远距离传功接功,将据说带有他们发功信息的水、书本、录音带、录像带、纪念物品、法器等四处兜售,搞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而今李洪志以“法轮说”、“法身说”取代“信息说”,神乎其神,赋予法轮、法身全方位、全天候、全自动地行使着调身、祛病、传功、长功、保护等职能,从而使他的著作、录音带、录像带、彩色照片畅销一时。如果说“信息说”还多少有些科学基础,那么“法轮说”、“法身说”则纯粹是李洪志假借佛法之名制造的现代迷信,是法轮功沦为新型的民间宗教的重要标志。   常听一些修炼法轮功的朋友说,我们有不少人身体比以前好了,精神状态改善了。其实那是因为这些人有了信仰,有了精神寄托,并在某些合理的身心修炼中积了一定的功德,消了一些业障的结果。另外,佛教认为一切法唯心所现,而这些人对法轮功的虔诚、专注的信仰与自身的心理功能,也是产生一定效果的原因,绝不是李洪志的所谓“法轮”、“法身”在起着什么作用。  
  记得1994年李洪志前呼后拥地来到哈尔滨,在冰球馆面对4千左右的听众作了十场次传功讲演(门票合计53元)。据说有千余人还是从辽宁等地跟来的。在最后一场次传功时,笔者见到一位妇女手持原拟赠送给李大师的锦旗吵着要找李洪志救他父亲的命,当时路边正停放着她父亲的尸体,看上去不到60岁。原来他们父女是专门从锦州跟来学法轮功的。据她说,她父亲来不久就低烧,由于坚信李大师说的修炼法轮功的人没有病,硬挺着,坚持听课。后来她发现不对劲,找人将父亲送到医院点滴、检查,还查不出原因,于是又抬回冰球馆来求李大师。据李洪志看了说,他一般不给人治病,何况送来得晚了,已咽气了。但其家属不干,仍非要找李大师,被工作人员挡在了外面。最后李洪志在其弟子们的护卫下提前从边门匆匆溜走了。而那位妇女仍等在正门外,仍企盼着李大师和他那神奇无比的法轮、法身创造出奇迹。  
  也许有人认为那位老人之死属于偶然,但仅笔者近两年来就听说多起因迷信法轮功导致家庭失和乃至有病不治而死亡的事例。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1998年2月27日《钱江晚报》的一篇报道《救救我那走火入魔的亲人吧!》: 
  近一段时期以来,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来电、来信,反映一种称作“法轮功”的气功给他们的亲人、家庭带来的恶果。  
  “救救我的母亲吧!”杭州一家设计院姓张的工程师向本报反映,他的母亲晚年得了糖尿病,经杭州多家医院治疗,病情已得到控制,不料去年他母亲练上“法轮功”后,就拒绝继续去医院看病,目前病情显著恶化,但这位毕业于上海一家建筑学院的老知识分子仍旧拒绝治疗,还对儿子说,她是在接受“转法轮”的考验,李洪志师傅会替她赶走病魔的。  
  “‘法轮功’快拆散我的家庭了!”家住杭州半山的杨某告诉记者,她原先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自从她的丈夫苦练“法轮功”后,有病不去医院,还阻止妻子女儿上医院看病,为此夫妻间口角不断,感情破裂。春节过后,忍无可忍的杨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起诉。她说,她多么希望丈夫能迷途知返,恢复家庭的原貌啊!  
  “我应该如何挽救自己的女儿呢?”在惠普医疗工作的陈某,女儿高中毕业后去了美国,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迷上“法轮功”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以致到美国整整8年时间,还在到处漂泊,一事无成。  
  “法轮功”所谓具有“通天法力”的迷信活动,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深受其害,一些人甚至为此丧失了生命。在杭州某新闻单位工作的金某受到“法轮功”的蛊惑不能自拔,1997年11月23日凌晨,患有糖尿病的金某“行功”绝食多天后身体衰竭,金某的父母要去叫医生,金某却执意不肯,并说只要听“大师”李洪志的讲法录音病自然会好。直到金某昏迷在床、面色如土的时候,守在旁边的两位“功友”仍旧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师傅”讲法的录音。可是,在录音一遍遍的讲法声中,金某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最后终于在新婚仅7个月时就撒手人圜。嘉兴市轻工机械厂陈某的妻子也是一个糖尿病患者,去年初听说“法轮功”能治好糖尿病后,也参加炼功,停止了打针服药,到了11月中旬,她病情加重,最后虽然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已经被“法轮功”延误了时机。  
  由上可知,李洪志的所谓法轮、法身非但创造不了奇迹,却足以误人性命。   
  也不知这些虔诚的法轮功信众死后能不能去李洪志为其弟子设置的彼岸--法轮世界。据李洪志说:“法轮世界是由法轮世界的如来主持的非常庞大的美妙的世界。”当有人问到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最终是否都到法轮世界去?他说:“我的法轮世界还装不下了呢!只有真正得正果圆满的才能去……现在人有多少亿啊!将来学大法的更多。这生生世世的人还要繁衍下去修,都到法轮世界那可装不下。”不过不要紧,“修不圆满的,可去高层空间也是美好的。我们学员中有一大部分是不同高层次来的,得法之后就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中去了。”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有着自己的彼岸说,李洪志不甘落后,除了承认一些宗教的彼岸说,如极乐世界等等外,也要相应地提出自己的彼岸世界,其民间宗教性质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
  法轮功与宗教有没有关系,李洪志自己是极力否认的,理由是:“历史上我们没有走入宗教。现在我们大部分是在常人中修炼,他就不是宗教。宗教的目的,一个是修炼,一个是度化人,……我们在常人中修炼也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可是我们没有这种宗教形式。将来要有专业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但现在我们还没有进行到这一步。”在这里,李洪志仅仅把宗教外在的形式当作宗教了。他搞实质上的宗教,以为不采取某些宗教形式(烧香磕头等)就不是搞宗教了;以为在常人(俗人)中修炼就不是搞宗教;以为目前没有专业修炼法轮功的弟子就不是宗教了,真有点自欺欺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有鉴于此,《转法轮》宣扬的与其说是“法轮功”,还不如说是“法轮教”更符合实际。其实李洪志本人也不大说“法轮功”,而愿说“法轮大法”,因为这是他独创的教法,而不是什么低层次的气功。其实,信奉宗教、弘扬宗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和自由,不过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必须遵守起码的宗教道德,实事求是,而不应弄虚做假、混淆视听,肆意歪曲、贬低其它宗教,抬高自己,这样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人而不利己。  
  四、法轮功与科学  
  近一百多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给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思想界、理论界引发了一场革命。一时间,科学成了文明进步的象征,而各种封建迷信则成了愚昧落后的标志。于是各种主义、学说无不与“科学”攀亲结故。李洪志深谙此道,于是在为法轮功挂起“气功”、“佛家”招牌的同时,也没忘记为它打出一个“科学”的幌子。通览《转法轮》,李洪志的科学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为包括法轮功在内的“佛法”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不过要进入这一领域,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观念,否则永远认识不了宇宙的真相。  
  2、强调现代科学证明宗教所讲的是真的、对的,用科学抬高宗教。如他说:“爱因斯坦不是一般人,他发现了宗教甚至神学所讲的东西是对的。……爱因斯坦已经走到人类科技认识的最顶点了。再往下研究发现宗教讲的完全是真的。近代有很多科学家、哲学家最后都走入了宗教。”
  3、推崇中国古代的科学。他认为中医在古代相当发达,“现在的西医再过多少年也赶不上”、“中国古代的科学是针对着人体、生命、宇宙,直接奔这个东西去研究了,所以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有人讲了:按照中国的古代科学走,能有今天的汽车、火车吗?能有今天的现代化吗?我说你不能站在这个环境当中去认识另外的状态,你的思想观念得发生革命。没有电视机,人脑袋前面自己带,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也有功能存在。没有火车、汽车,人坐在那儿就飘起来,电梯都不用。它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发展状态,不一定局限在这个框框当中。”  
  4、贬低乃至敌视现代科学。他说:很 高能力的佛只需开口一讲或一动念,一瞬间真是可以造出一层天来。一挥手,人类的疾病都可以消除。而“人类社会中的名人、学者、各类专家,人觉得很伟大,其实都很渺小,因为他们是常人。……掌握了全人类的知识还是个常人”、“西方的科学走到了极端”、“人想达到的水平,只通过人类的科技手段是不行的。科技可能突破的话,那就真的要有天鬼出现了。”“人类现在是被西方传来的这些知识充实得太绝对了,反而把人弄得越来越物质化了。用现有的理论衡量一切,人类陷到这个常人中越来越厉害了”、“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现到今天已经到顶了。到顶了就成了限制科学发展的东西。”  
  李洪志对待科学与他对待气功、佛法一样,一方面借其名义加以利用,一方面又予以贬低、排斥。
  大家知道,科学是一种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结晶。它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是着重研究自然界的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等基础科学以及材料学、能源学、农业学、医学等应用技术科学。它们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力的有力武器。而社会科学是着重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法学、教育学、文艺学、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它们是人类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建设新型生产关系的知识体系。  
  科学的特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靠人的感官经验和科学仪器,采取实践、认识、再实践验证的方法,偏重于对现象界的研究,不断寻找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和合理答案。它不迷信神灵,不畏惧权威。而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之一。虽然宗教的某些方面符合科学,但毕竟与科学是两回事。宗教的特点是,相信超自然力量和彼岸世界,遵循教主、先知或祖师之言,偏重于对精神界的研究,强调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和修行,可以获得现世和来世的幸福。它是一种信仰,如果硬要拿科学来与它相比附,对它或许是一种亵渎呢。至于法轮功,它是与科学精神完全背离的,是十足的伪科学。李洪志鼓吹科学证明了宗教说的是对的,打着科学旗号却排斥科学,实在太过笼统和武断。      我们知道,科学否定了上帝造人说和地球中心说等,被宗教神化了的风雨雷电等更被科学证明为一种有一定规律的自然现象。科学也不像李洪志说的那样走到了尽头,它仍在向纵深发展。当然科学绝不是万能的,在很多方面都有着它的局限性。它在创造灿烂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弊端,但这主要是运用科学的社会和人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些方面哲学和宗教等往往具有许多特殊的价值,能弥补科学的不足。  
  我认为如像李洪志那样将科学与宗教对立起来或混淆起来都是错误的,应辩证地看待科学与宗教,扬其长避其短,让它们共同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五、面对法轮功的沉思  

 

  (一)法轮功是如何形成的? 
  表面上看,法轮功是李洪志创编的,实际上看应有着它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原因。李洪志1952年7月17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70年代初参加工作,原系吉林省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1991年才停薪留职外出传功。据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在《法轮功(李洪志)的问题》中说,李洪志把自己的生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据说是:佛祖释迦牟尼是四月初八日生的,我也是四月初八日生的,我也是佛。此外,李洪志还编造了自己的“出山”历史,据法轮功研究会撰写的李洪志小传说,李洪志天资聪颖,4岁时即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修炼真善忍最高特性;8岁即悟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12岁开始接受道家师父“八极真人”传功,炼拳脚、刀枪剑,内外功同修;21岁参加工作,接受长白山的“真道子”教内修功;23岁时又从一位佛家女师父学佛家功理和功法。以后又从多位佛家或道家的师父学过。从1984年开始,他一边考察国际国内的气功门派,一边改编他的法轮功,此时他的师父们都回来了,法轮功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在师父们的指导下定下来的。至1989年始定型,1992年正式推出。当然小传里比这说得更为神奇。至于那些师父到底是何许人,可信与否,我们不得而知。有材料反映,李洪志母亲从泰国回吉林长春探亲时,听说李洪志有“奇功”时气愤地说:“小来(李洪志小名)是在胡说,瞎编、骗人!你们可别听他的。我眼看着他长大的,小时候哪有什么功,更不是什么传人。”另据一位干部介绍,他的家乡公主岭市解放前“  字会”十分盛行,解放后被作为反动会道门给取缔了。 字会分为“红 字会道院”、“黄 字会道院”和“蓝 字会道院”,大抵属于佛道结合的民间宗教组织。法轮功与“ 字会”有什么渊源关系尚不得而知,但李洪志生活在民间宗教曾很盛行的环境下,又接触了那么多的散处民间的所谓的佛、道教人物,所受影响可想而知。  
  本世纪80年代,我国不少特异功能者或气功师出现于辽宁、吉林,为什么呢?大概因为北方过去萨满教比较流行,一些地方民间巫师不少,盛行跳大神,他们有一些奇功邪术。另一方面,民间传说的狐黄二仙猖獗,一些人据说被这些动物附体而有特异功能。对此,李洪志在讲演中常绘声绘色地说许多气功师身上甚至许多神佛的塑像上都有动物附体:“全国各地炼功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体的?要讲出来很多人都不敢炼功,为数相当吓人的!”“我告诉你那书中(指某些气功书)啥都有,和他炼的东西一样,它是蛇,它是狐狸,它是黄鼠狼。你看那些书,这些东西就从字里往外跳。我讲了,这个假气功师比真气功师多出许多倍来,你也分不清。”一些人听他说得邪乎,吓得不敢接触其它功法,或把已供奉的神、佛塑像送回庙里。其实,李洪志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或许有些特异功能,能迷惑一些人。但即使有,在佛教中也只能算雕虫小技。若从其著述来看,他口气那么大,观念那么怪诞,谬误那么多,我看他自己倒像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以至可以胡说八道!  
  所以我说法轮功的形成,除了李洪志的个人因素外,还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因素,它是这些年气功热、气功商品化、宗教化的结果,表明人们精神上存在着宗教饥渴而又对宗教茫无所知。在政治宽松、经济较发达的国家里,各种宗教组织、派别林立,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日益空虚的表现,也是传统宗教走向衰落或转型的表现。因此,今后我国类似法轮功的现代迷信或附佛外道将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实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二)法轮功何以发展迅速?  
  从1992年5月到1994年9月,据李洪志估计,学法轮功者人传人,已发展到几十万人,近两年发展更为迅速。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1、我国宗教通常不进入社会和大众媒体,而法轮功适时推出了一套适合于俗人实践宗教而又不背宗教之名的修炼方法,顺应了气功爱好者亟于寻求气功功法背后的理念、希望提高修炼层次的心理,顺应了气功宗教化的趋势,占据了寺观教堂之外的宗教空间。由于打着气功的名义,故可以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而躲避政府的干预。
  2、佛教教理博大精深,同时佛教界在讲解、弘扬的广度、深度以及方式、方法上都存在不足。而法轮功由于打着佛家旗号,说法通俗,随意发挥,故而吸引了许多崇拜佛法而不懂佛法的平民百姓。李洪志针对气功界、佛教界存在的若干弊端予以指责,同时以真善忍相号召,煽动起一些人的宗教热情,客观上促进了法轮功的发展。  
  3、法轮功标榜高层次,颇具宗教理念与生命关怀,吸引了不少缺乏必要的宗教知识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参与学修,同时,通过采取办各种学习班、设辅导站、大量印发书籍,到处播放录音带、录像带等传教方式,加上收费相对较少,从而赢得了不少信众。  
  4、对于以气功的名义和形式传播封建迷信,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管理法规还不尽完善,而普通群众追求新奇,追求神异,缺乏分辨能力,从而使法轮功钻了空子。  

 

  (三)法轮功有些什么危害?  
  从前几章的分析可以看出,法轮功理论充满了虚伪和谬误,自相矛盾处很多,而李洪志却大肆贬低、指责现行的其它宗教、其它气功,片面强调科学的局限性和当代社会的危机,其目的是想让人们都去皈依他,拜倒在法轮功的门下。尤其令人不能接受的是,他打着气功旗号贬低气功,打着佛家旗号破坏佛教,打着科学旗号排斥科学,实在是一种误导。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有害于科学气功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国家对气功界的依法管理;  
  2、有害于宗教界的团结和稳定,不利于国家对宗教界的依法管理;  
  3、有害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对外交往。佛教是世界性宗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李洪志以偏概全,对其肆意歪曲、贬低,伤害了全世界广大佛教徒的感情,也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业已造成恶劣的影响;  
  4、有害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法轮功在社会上大肆宣传迷信,散布劫难意识,说什么炼法轮功的没有病等,公然蔑视科学,淆乱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  

 

  (四)如何认识和对待法轮功?  
  综上所述,通过对李洪志的著述及其法轮功的研究,我得出如下一些认识:  
  1、法轮功就其主要方面和实质来说,不是气功,而是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2、法轮功严格说来不属佛家,它是糅和流行于民间的佛教、道教、儒家的思想和一些基督教、萨满教观念以及民间传说、各派气功、旁门左道的大杂烩。它是违背佛法、破坏佛教的;  
  3、修炼法轮功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身心良性反应,但从长远及从总体来说,法轮功的发展有害于气功界,有害于宗教界,有害于国家,有害于社会,有害于信仰者的“法身慧命”。从传统佛教的立场上看,它是一种邪教,《转法轮》等是邪书。  
  法轮功的出现与发展并非是一种偶然现象。因此,一方面我们不可小看了它,无视它可能产生的恶劣影响,或认为通过简单的批判、咒骂就能解决问题,你骂倒了李洪志,可能还会出现张洪志、王洪志呢!另一方面也不必高看了它,以至惊慌失措。因为它毕竟是十分荒诞、露骨的,只是钻了一时的空子,岂能长久!历史上的附佛外道多着呢,终究遮盖不住佛教理性的光辉和大悲的精神。当务之急,一是要彻底划清与法轮功的界限,以免佛教继续蒙受不白之冤;二是要以法轮功作为反面教材,努力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学习和宣传纯正的佛法,使广大信众乃至整个社会能正确认识佛教,从而能有效地识别和抵制那些像法轮功一样打着佛家旗号的各种邪法或附佛外道;三是对于李洪志等提出的某些刺耳却合理的批评,佛教界要进行必要的反省,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身建设,扩大佛教的正面影响,从而使包括法轮功弟子在内的那些对佛教存在错误认识的人能转化过来。  
  对于法轮功,我们应将李洪志与受其蒙蔽的弟子区分开来,将李洪志为蛊惑人心而胡说八道的东西与法轮功中的某些合理内容区别开来。我接触和认识一些法轮功弟子,发现他们绝大多数是善良的,有的还有相当高的文化。他们多数缘于学气功而接触到法轮功,法轮功燃起了他们对祛病延年的希望和对宗教性的“真善美”的理念及永恒生命的追求,这是在绝大多数人心中都潜藏着的一种非常强烈的需要。只是他们的善良愿望被别有用心的李洪志导入了歧途。作为佛教界的高僧大德和广大正信的佛弟子理应对他们抱有最大的怜悯心、同情心、救助心,应理解、关注他们的需要,给他们指出一条适合其根机的正确道路。我们今天客观地批判法轮功,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正法和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为了使包括法轮功弟子在内的更多的人认清法轮功的虚伪性、欺骗性,从而走出信仰的误区,找到一种真正有利于自己的法身慧命和身心健康、能发扬自性中“真善忍”的信仰和修炼法门。  
  1996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文对李洪志的《转法轮》(卷一、卷二)、《中国法轮功》、《法轮大法义解》、《神通大法》等出版物作出查禁决定,文件指出这些书“内容宣扬迷信及伪科学”,决定对这些书立即予以收缴,停售封存,听候处理。另外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已于同年末注销了法轮功的会员资格,表明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已注意到法轮功存在严重问题。但仅此并未能有效地阻止法轮功的发展。法轮功的走入地下和向国外发展,危害依然极大。要解决好法轮功问题,关键是要解决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完善政府的管理法规,尤其要注意解决人们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李洪志的《转法轮》等邪书,涉及面广,谬误极多,限于篇幅,本文不能一一论及,只能围绕其中一些主要论点、主要问题,尽量引用李洪志的原话,有理有据地予以剖析,旨在加深读者对法轮功本来面目的认识,希望能使广大佛教徒提高警惕,使法轮功弟子们有所醒悟;同时希望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对类似法轮功的现象进行必要的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法规,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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