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为何注销法轮功
陈星桥
1993年8月,在全国性的气功热中,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将李洪志的法轮功接纳为该会的直属功法,并给了一定的扶持。以后逐渐发现李洪志的言行存在许多问题,严重背离了该会的章程,于是经调查于1996年9月12日整理出《关于李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情况反映》。据该文反映,李洪志是7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原系吉林省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1991年才停薪留职外出传功。该文列举了李洪志的许多极端言行,说明李洪志在主持法轮功的传播过程中,“大肆神化自己,大肆宣传封建迷信,大肆制造政治谣言,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该文最后提出了对法轮功(李洪志)问题的处理意见,说:“李洪志已多次声称他不再传功、专心去研究佛学,与法轮功没有什么关系了。说明气功法人已不再执行法人义务,作为直属功派的法轮功总部组织自行解除了与我会的组织隶属关系。原法轮功组织如想继续功法的存在,则必须重新按照功法建立申请程序进行申请,由主管单位另行审定。对李洪志气功著作中的错误及其他方面的问题,组织一定力量进行分析批判,旗帜鲜明地廓清气功宣传中的错误的东西,昭示气功科学的本来面目。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练功,实事求是地对待练功效果和各种特异现象,对一时尚不易划清界限、说明内涵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消除神秘感。使群众练功过程形成为一个气功科普的过程,根除气功活动中的封建迷信的影响……。”
随后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于同年11月28日作出了《关于注销法轮功直属功法的决定》:
李洪志传教的法轮功,1993年8月被接纳为本会直属功法,三年来学练法轮功的人数逐渐增多,对健身防病和对疑难病症的治疗,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但对李洪志在传功过程中宣扬神学迷信,背离气功活动的正确宗旨与目的,引起多方面的非议与批评。在我会进行治理整顿时,法轮功主持人李洪志不参加会议。鉴于李洪志在传功活动中背离本会的章程,又拒绝接受教育,决定将法轮功予以注销。
1997年11月10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重申“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的决定不变”:
近来,本会陆续收到一些气功爱好者来函或来电询问:有关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问题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重申:因李洪志“中国法轮功”等公开出版物和言行,背离本会章程,我会1996年已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的决定不变。并已向政府有关部门作过专题汇报。
由上可见,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根据李洪志的言行及“法轮功”的性质作出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业已与“法轮功”无任何关系。
(原载《佛教“气功”与法轮功》)
读《不再反对伪气功》有感
近年来,一些人在报纸、杂志或电台、电视台上发表了一点反映法轮功弊端和反对法轮功的言论,于是连同新闻出版单位一起几乎都受到众多法轮功信徒的强烈反对,或写信或上访或静坐。不少人对此大惑不解,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过气功热、宗教热的洗礼,各种民间信仰或新兴宗教必然趋于活跃,并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最近我从《北京日报》上看到一篇署名宗春启的杂文,题为《不再反对伪气功》,颇能反映出一些有社会责任感者和无神论者对上述现象的困惑与无奈。文不长,不妨抄录于下:
有人问我:“你现在还反对气功么?”我说:我从来不反对气功。不过曾经反对过伪气功而已,但是现在也不再反对了。
“既然知道是伪气功,为什么不再反对了?”因为你反对也没用。比如你看到有人在做一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你好心去告诉那买方:买不得,这是假货,买了要上当;经济受损失不说,回去一用就会伤人!要是这买方接受你的劝告,你光得罪了卖方倒也值得。要是双方都骂你“多管闲事”,你岂不是自找没趣?
使我转变立场的有这么两件事。
一是那回,某家报纸和一个气功师打官司,我去法院旁听。一到法院门口,好嘛,从法院门口到胡同东口,挤满了人,足有上千。他们来自北京市各区县,有的路远,前半夜动身,凌晨赶到的。来干嘛?来为大师鸣不平!说他们都是大师功法的受益者。如果当时谁有勇气站出来说:“人们啊,你们太愚昧了!”别说动拳头,那么些唾沫你也受不了。
另一件是去年春节,给一个长辈去拜年。这位老爷子也在练气功。家里人希望我帮助劝劝。没想到,老爷子跟我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我非但没说服老爷子,还惹得他挺不高兴。
当初我在报纸上揭露一些气功骗子,得到的回报是一大堆骂我的来信,有老干部的,也有中学生的。看了那些信,我特想不通:我这是为准?你们怎么好赖不知呢?现在我想通了:连你的亲人都不听你的、不信你的,那些不认识你的还能听你的、信你的么?你以为你是谁!真理只能告诉给相信真理的人。人家不认为你说的是真理,那你还闭着眼瞎说个什么劲?
过去反对伪气功,只是看到了它对国家和人民有害的一面。尽看到有人练气功走火入魔,有跳楼的,有卧轨的,有进了精神病院的;还担心伪气功发展下去会成为邪教组织。现在换个角度看,气功对社会挺有好处的:像我那位长辈,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离休了,你还让他今天为环境污染着急、明天为贪污腐败生气?练气功去吧,挺好。还有那么多下岗工人为生活就业奔走,要是严新能领着他们一起练功辟谷,能省下多少粮食、省出多少耕地,给政府减轻多大负担!我爱人所在单位,一个女工患肾衰竭去世了,死时四十岁刚出头。她患病期间不打针,不吃药,就练气功,这给本来就不景气的厂子省了多少医药费!她要是上医院,不换肾也得做血液透析,几万元打不住!至于说发展为邪教组织,那也不值得大惊小怪:邪教泛滥目前是全球性的,美国、日本全有,都死过人,怎么了?美国还是美国,日本还是日
本,何必杞人忧天!
真是的,干嘛要反对什么伪气功,谁爱练谁练吧!
宗先生不管是实话实说还是正话反说,总之反映了一种社会实际。在全球多元文化趋势日增的时代,人们既需要正确引导,更需要相互沟通与了解。我想宗先生应是一位有社会责任感者或无神论者,当初可能对气功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气功是一种手段,其作用除了祛病强身以外,还有益智延年、引发人体特异功能、深化人们对自我乃至生命界的认识等等作用;气功又是一种文化,道家、佛家、儒家、医家乃至民间武术、巫术对气功都有各自独到的研究与运用,因而气功与中华数千年的传统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与宗教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因此要分清某种气功是真还是伪,远比辨别物质性的商品是真是假要困难得多。当许多人带着盲目的信仰、热切的希望、浓厚的情感投入某种伪气功乃至邪教之中时,你若冒然去唱言反对,自然会遭到“买方”与“卖方”的同声谴责了。
当然对伪气功和邪教还是要反的。例如法轮功现象就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乃至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重视。因为它不仅是伪气功、伪佛法、伪科学,而且总体来说,它在理论上充满谬误,却十分通俗,极具诱惑力。它是反佛教、反科学、反文明、反社会的,危害极大。欲知其详,可参看1998年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佛教“气功”与法轮功》。
我认为,要反对伪气功和邪教,就要对它们有必要的了解,把它们同正常的气功修炼和宗教信仰区别开来,并从理论和事实上予以揭露、批判;其次要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让广大民众懂得必要的宗教知识,以提高民众对它们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第三,要把售假的“卖方”与受蒙蔽、受危害的“买方”区别开来。要设法给“卖方”制造一些障碍,不让他们为所欲为。而对“买方”则应给他们推荐介绍一些“真货”,设身处地为他们想一想,给他们创造认清真伪的情境与必要的时间。尤其重要的是,伪气功和邪教既是一种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现象,就必须争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乃至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动员社会的力量去反对,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按照哲人的观点,凡是存在的必有其合理性。当伪气功和邪教危害越大,人们对它们认识越清,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就越小,其消亡也就指日可待。所以我相信邪不压正,假的东西长不了,不过需假以时日,让人们有一个认识与清算的过程罢了。
(原载《明月》月报1999年第3期)
决不让法轮功兴妖作怪
——佛教界揭批法轮功回顾
1999年4月25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万余法轮功信众聚集中南海事件,这一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尤其引起了党中央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终于在7月份决定将“法轮功”定性为非法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对“法轮功”组织采取了果断的取缔措施,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自7月22日开始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揭露、批判行动,这实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我们佛教界对党中央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英明决定是坚决拥护的。
其实从1996年开始,佛教界就率先对”法轮功“进行了深入有力的揭露批判。”法轮功“自1992年出笼以来,发展迅速。李洪志以”最高佛法“相标榜,利用办班传功,在社会上谈神论道,大肆宣扬封建迷信。他肆意歪曲、诬篾、利用佛教,很早就引起了佛教界的注意和强烈不满。
浙江台州佛协主办的《台州佛教》月刊1996年率先刊出了数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如智觉的《<转法轮>--毁人慧命的邪魔典籍》(载1996年第5期),刘继汉的《<转法轮>是何等书?--兼评李洪志其人》(载第6期);张秉全的《<转法轮>是一册毁谤佛法的坏书》、卢守中的《转正法轮》(载第7期);金刚剑的《”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常州天宁寺佛学院的《”法轮“怎么转到雷锋的头上》、长春市悟心等的《”法轮功“不是佛家功》(载第8期);王文辉的《评李洪志的两面派手法》(载第12期)等。与此同时,一些佛教界人士也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问题,表达佛教界对”法轮功“歪曲、利用佛教的义愤,如妙华法师、郑颂英老居士、陈星桥居士等。
时任哈尔滨市佛协副秘书长的陈星桥居士于1994年曾到哈尔滨冰球馆听过李洪志宣讲的”法轮大法“歪理邪说,发现他标榜”法轮功“是最高佛法,暗示自己比释迦牟尼佛等一切圣贤功夫还高,然而却根本不懂佛法,连佛教的基本常识都弄错。如将佛和如来当作两种不同的觉悟层次;将佛教的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说成是天界、地界、人界(萨满教的说法);妄称自己有无数的法身(佛教中法身无多少之别)等等;渲染”地球爆炸“等荒谬论调;说什么信”法轮功“的没有病。然而当时就有一位专门从辽宁锦州赶来听法的约50多岁的练功者因听信其说带病听课,后竟当场死在会场外,临死前其女儿请李洪志治疗,李洪志却说自己一般不治病,何况送来晚了。李洪志在哈尔滨的演讲,门票每张53元,听众约4000余人,敛财达20多万元。面对李洪志这种愚弄群众、不负责任、骗钱敛财的行径,陈星桥居士十分气愤,专门买了一套李洪志的书籍进行研究,于1996年撰写了长篇批判文章《还”法轮功“本来面目--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 这篇文章通过分析”法轮功“与气功、佛教、科学以及民间宗教的关系,深刻揭示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打着气功旗号破坏气功搞歪门邪道,打着佛法旗号歪曲、诋毁佛教,打着科学旗号反对科学的两面手法,认为”法轮功“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对佛教来说是一种邪教。该文深入分析了”法轮功“形成的原因及其危害,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法轮功“这样的邪教能引起重视,采取坚决的措施。
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看到此文后,批示同意发表,还要求配发一篇真实反映佛教”气功“的文章。于是该文在中国佛教协会《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发表,引起了佛教界和有关方面的重视;与此同时,陈星桥居士又撰写了《佛教”气功“概论》一文,从正面阐述”佛家功“的真义。该文在《法音》1997年第4至第7期上连载,受到读者欢迎。
1997年以后,《上海佛教》、《广东佛教》等地方佛教刊物都先后发表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上海佛教界还收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摧邪显正集》在教内流通。1998年元月,中国佛教协会专门召开了一次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座谈会,与会的佛协领导、专家学者对”法轮功“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分析、揭露,认为它是相似佛法、附佛外道,从佛教角度来说纯属邪教。《会议纪要》经整理后发表于中国佛协《会务通讯》上;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将有关揭露”法轮功“的材料送交政府有关部门,起到了稳定佛教人心、协助政府了解”法轮功“真相的积极作用。
1998年,《法音》在第3、4期刊出了陈星桥居士撰写的《”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一文,在教内外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各地佛教刊物纷纷转载。 随后,陈星桥居士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书稿,交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吴立民所长为该书作序。这是”法轮功“被取缔前惟一一本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书籍,从它1998年6月面世以来,即受到佛教界和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了改变”法轮功“在国际互联网上一统天下的局面,一些居士将该书输入因特网,尤其是”法轮功“在中南海聚集之后该书文章被海内外网站纷纷转贴,从而为人们认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抑制其恶性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法轮功“组织对此则十分恐慌,他们一方面在内部传达,说市场上出现了一本”诬蔑“”法轮功“的书籍,不许买不许看,某地”法轮功“辅导站甚至想在信众中募款要大量购买该书予以销毁;另一方面则组织人员给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和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及有关部门写信,要求惩治中国佛协、《法音》杂志社有关人员,还组织人员到宗教文化出版社、法音杂志社去反映情况。据统计,宗教文化出版社和中国佛协分别收到上告信300封左右。事实证明,在”法轮功“最为猖獗的时刻,《法音》揭批”法轮功“文章的刊出以及《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的出版发行,起到了揭露”法轮功“邪恶本质、反映宗教界以及社会正直人士心声、抑制”法轮功“恶性发展的积极作用。
现在党中央将”法轮功“定性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真是大快人心,广大宗教界人士对此无不坚决支持和拥护。今年7月22日,全国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在京座谈,对”法轮功“歪曲、诋毁和利用宗教,欺骗愚弄广大群众甚至聚众冲击新闻单位、党政机关的罪恶行径表示了极大的义愤,并进行了彻底揭露,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英明决策。
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一向支持佛教界对”法轮功“的揭露批判。当他听说党中央将”法轮功“定性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时非常高兴。虽然身患疾病,他仍于8月1日在医院就”法轮功“问题发表谈话时,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认为这个决定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除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清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思想政治战线上的一个伟大胜利。
赵朴老说,对”法轮功“问题,中国佛教协会早有觉察,因为它打着佛法的幌子,窃用佛教的一些名词术语,欺骗社会,蒙蔽群众。对佛教来说,它是一种邪教,一种魔道。”法轮功“不是佛法,它与佛教是根本对立的,是和宗教界根本对立的,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是根本对立的。对这种歪理邪说,我们宗教界要特别提高警惕,绝不能让它们兴妖作怪。
8月2日,佛教界揭露批判”法轮功“座谈会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法师主持,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上海佛教协会副会长觉醒法师,北京市佛教协会会长传印法师,北京雍和宫管家嘉木样·宁吉喇嘛,广济寺监院演觉法师,法音杂志社编辑部主任陈星桥居士等先后发言,坚决拥护党中央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同时深刻揭露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荒谬性及其危害性,认为”法轮功“组织是一个带有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表示要加强佛教界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佛教徒的整体素质,自觉抵制象”法轮功“这样的邪教和非法组织,从而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帕巴拉·格列朗杰,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作了书面发言。
从以上介绍不难看出,佛教界是受”法轮功“歪曲、利用、破坏最严重的领域。因此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佛教界一直是旗帜鲜明的,是揭批”法轮功“最早和最有力的。
(原载《法音》199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