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十四 福 品 一五一、行福今生喜,來世亦歡喜,二世皆歡喜,達善趣更喜。 註:福是樂之因,作福即作樂之因,將來必受樂無疑。故此生此世作福,心必歡喜,來生來世,必得受樂,心亦歡喜,將來壽終,往生善趣善地,更大歡喜矣。 一五二、作福此生悅,逝去亦悅喜,名二世悅喜,見業淨慶喜。 註:作福作善之人,此生已大喜悅,逝去之日,亦生大喜悅,因知此去必定更樂,故名為二世悅喜,自己見自己之業清淨,更喜悅歡慶也。 一五三、應常常作福,歡喜而作福,因若積集福,必定引樂來。 註:人人應當常常作福,作福時,又必心生喜樂,喜樂作福,福必厚大、所積集之福必多,則必引帶喜樂到來。福是一切樂之因。 一五四、勿輕視小福,以為無報應,滴水能滿缽,積福福亦滿。 註:有人輕視小福小善,以為作之無益,無有報應,不知一滴一滴之水,亦能積滿缽。作福亦如是,小福小善,時時作之,日久即成大福大善。 一五五、朋友因時時,各需而為友,自己所造福,為來世之友。 註:人皆有朋友,朋友因雙方時時需要,互相幫助,而成朋友。但此乃一時一生之朋友,至於作福積福,即可終生為友,又可作來世之友,比較現生之朋友,為更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