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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菩萨戒本释义


道源老法师 讲述
智铭居士 辑录

  壹、释题
  在家菩萨戒本
  【注释】
  〔在家〕:
  佛弟子共分四众:即出家二众、在家二众。
  一、出家二众:即是比丘、比丘尼。比丘又称苾刍,是梵文(Bhiksu)的音译。如义译则有乞士、除士、除馑男、熏士、道士等多种意义。但以「乞士」为义最正。是出家而受具足戒者。男的称「比丘」,女的称「比丘尼」。
  「乞士」者,是上乞佛法、下化有情,同时还有下列四种意义:
  (一)、净乞食:是乞人的信施,而清净活命。
  (二)、破烦恼:修学圣道,以破无数劫来烦恼业习。
  (三)、持净戒:尽形寿受持净戒。
  (四)、能怖魔:一人出家,魔宫震动,以其必入涅盘,故魔力消退而生怖畏。
  二、在家二众:即是优婆塞、优婆夷。「优婆塞」是梵文(Upasaka)的音译。如义译则有近事男、近善男、近宿男等多种意义,但以「近事男」为义最正。所谓「近」,即是「亲近」;「事」就是「奉事」。即为亲近奉事三宝的意思。男的称「优婆塞」,女的称「优婆夷」。
  〔菩萨〕:
  「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简称,是梵文(Bodhisattra)的音译。如义译,「菩提」可翻为「觉」,「萨埵」则翻为「有情」,合起来就是「觉有情」。就是说,凡上求觉道,下化有情的佛弟子,即称之为「菩提萨埵」或简称为「菩萨」。
  又「菩提」有「无上道」的意思,「萨埵」有「大心」的意思,就是凡发大心为众生求无上道的佛弟子,叫做「菩提萨埵」或「菩萨」。
  〔戒〕:
  「戒」梵文叫(Sila),音译为「尸罗」。「戒」是义译。所谓「戒」,是为防制身、心过犯的禁条。就是规定佛弟子何者应作为,何者不应作为的生活标准。
  「戒」有清凉的意思,众生的身、口、意三业有如炎火,焚烧行人,戒能消焚熄炎,使行人清凉。
  「戒」是一切善法的梯凳,其中有五戒、八戒、十戒和具足戒的四个层级,称为「戒」的四位,佛弟子如要由凡夫而登圣位,必须循序以进,非宿世善根福德因缘殊胜的人,不能顿超。
  「戒」能息恶,断一切恶习,摒除乱想而至涅盘。如增一阿含卷第二「广演品」说:「所谓戒者,息诸恶故,戒能成道,令人欢喜,戒缨络身,现众好故。夫禁戒者,犹吉祥瓶,所愿便克,诸道品皆由戒成。如是,比丘!行禁戒者,成大果报,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便成神通,除诸乱想,获沙门果,自至涅盘。」
  「戒」能生慧,严持戒律,身、口、意三业清净的佛弟子,能由戒生定,由定发慧。如长阿含卷三「游行经」中说:「世尊为诸大众说戒、定、慧。修戒获定,得大果报;修定获智,得大果报;修智心净,得等解脱,尽于三漏:欲漏、有漏、无明漏。」又楞严经也说:「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所以戒能出离三漏,解脱生死,得大果报。学佛即在求智,菩提智性,人人具有,持戒者即能人人生智。
  「戒」分戒法、戒体、戒行、戒相等四科。
  「戒法」:是如来所制,分在家戒法、出家戒法。
  「戒体」:戒法授受以后,若能作法成就,即能防非止恶,身心清净发现,故称戒体。
  「戒行」:受戒以后的佛弟子,身、口、意三业,如戒奉行,不曾违犯,即是戒行成就。
  「戒相」:就是指各种戒法,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四级,是「戒」的四个等位,是小乘戒的分相,所以叫做戒相。
  受了戒的佛弟子,要能持戒不悔。中阿含「习相应品」内佛曾说:「持戒者,令不悔义。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不悔者令欢悦义,若有不悔者便得欢悦。欢悦者令喜义,若有欢悦者便得喜。喜者令止义,若有喜者便得止身。止者令乐义,若有止者便得觉乐。乐者令定义,若有乐者便得定心。定者令见如实、知如真义,若有定者便得见如实、知如真。见如实、知如真者令厌义,若有见如实、知如真者便得厌。厌者令无欲义,若有厌者便得无欲。若无欲者令解脱义,若有无欲者便得解脱一切淫、怒、痴...生已尽,梵行已立,更不受有,知如真。」所以,严持戒律不悔,即成圣贤。
  〔本〕:
  「本」:有广义、狭义的两个意义:
  一、广义来说,「本」就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在修持方面来说,是道德的基础,故儒家有「君子务本」的说法。佛制的各种戒律,就是佛弟子修道的依据,循戒律可由凡成圣,若信佛学道而不持戒,就是不「务本」,不能得解脱智,永远是个凡夫。
  二、狭义来说:「本」就是「书本」,即是由六重戒二十八轻戒集成的这个书本。
  【旨意】
  这个「在家菩萨戒本」是由「优婆塞戒经」中的「受戒品」录出。它适用的特定对象,仅限于在家众,而不适用于出家众,所以才叫做「在家菩萨戒本」。


  贰、释六重戒

  杀戒第一
  善男子!优婆塞(夷)戒,虽为身命,乃至蚁子,悉不应杀。若受戒已,若口教授、若身自杀,是人即失优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夷)、臭优婆塞(夷)、旃陀罗优婆塞(夷)、垢优婆塞(夷)、结优婆塞(夷),是名初重。
  【注释】
  〔善男子〕:
  「善」有「吉」、「美」的意思。在一般人来说,其本身的修为以及发之于外的行为,能「吉」且「美」者,即被称之为「善人」。在佛教徒来说,凡闻听佛法、修学佛道、严守戒律者,也是「吉」且「美」的人,所以都被称为「善男子」或「善女人」。
  本戒所称「善男子」,依「在家菩萨戒本」,即是专指此次戒会参加受戒的优婆塞和优婆夷。
  〔虽为身命,乃至蚁子,悉不应杀〕:
  一、身:
  (一)身,由四大假合而成,在五蕴之中的色蕴就是身。身是一切有情的正报,由眼、耳、鼻、舌、意五根所感应而生的一切异熟苦果,都要由这「身」根来承受。
  (二)若没有这个「身」,就既无能报的本体,也没有所报而受的苦果。所以,身是苦、是结、是盖、是缠,是不值得我们为了保护它而去伤害其它众生的生命。
  二、命:
  (一)命是支持「暖」与「识」的生物之元。有命,才有「暖」、有「识」。
  (二)命就是「寿」,由过的业力而生,在一个生命的时段,维持着「暖」与「识」。
  (三)命是色、心相续的假名,它没有实体可触。
  (四)命如风中灯,随时可灭,色身败坏,此一命期即随之而终。但冥冥之中,因业力的牵引,随缘受生而又为命,是另一个命期的开始。如此循环不已。
  (五)命是计我的识现,「命」与「我」相互依存,无「我」即无「命」,无「命」亦即无「我」。
  (六)命为烦恼的本源,是邪见的结果,一切有情为争命或为争长命而烦恼不已,恐怖不已,是以,命为五浊之一,故被称之为「命浊」。
  三、蚁子:
  是人类在感观上,认为它的形体很小,所以它的命也很小,向不被重视。杀一蚁子无动于心,甚至以此为乐。但在佛法言,众生生命平等,蚁子的生命亦即我人的生命。我们爱惜自己的生命,蚁子也爱惜它自己的生命,我们无权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受戒以后的优婆塞、优婆夷,即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可杀生。故说虽小如蚁子也不得杀害。至于杀人,那更是重戒,有罪有报外,且不得求忏悔。对卵、湿、化、胎生之类的小动物,无心而杀害者不犯戒,但须求忏悔,有心杀害者即犯此戒。
  〔口教授〕:
  一、「口」,是言谈、说话的器官之一,大乘义章说:「起说之门,说之为口。」所以「口」是用为言说为主的。在十恶业中,「口」能造四种恶,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等皆由口出。
  二、「教授」就是自己不作为,而叫他人去作为,因为「教」是言说的意思。而「授」则有示意的意思。就是说,自己虽不亲手去造杀业,却叫他人去造杀生业。
  〔身自杀〕:
  一、杀,是以外力断绝生命延续的一种方法。大乘义章七说:「隔绝相续,目之为杀。」又大日经疏十释生死真言说:「此(指杀)即死义也,死是杀义也,断其命根名之为杀。」所以「杀」是不自然死的一种致死方法。
  二、身自杀就是自身去行杀,是以自己的意愿而又自己动手去断绝其它众生的命根。
  三、杀生是十恶业之一,凡故意杀害一切众生的生命者,均为有罪。智度论十三说:「若实是众生、知是众生、发心欲杀而夺其命,生身业,有作色,是名杀罪。」
  四、生命是一切众生最所珍惜者,保护生命的延续,也是一切众生共有的愿望,若故意杀死,是最残酷而悲惨的行为。
  五、慈悲是佛陀设教的最大心愿,「慈」就是要给予众生快乐;「悲」就是要拔除众生一切痛苦,是四无量心中的二无量。智度论二十七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受戒了的佛弟子杀害众生生命,有违佛陀慈悲度脱众生的心愿。
  〔尚不能得暖法〕:
  小乘人有四种果位,就是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他们在得果之前,有四加行位,就是暖法、顶法、忍法、世第一。现在分别说明如下:
  暖法:就是初学佛的人,用功修习的结果,生出相似智慧的善根,就叫做暖法。如钻木取火时,木钻已开始生暖发热,但尚未达到生火的境界。
  顶法:就是由暖法上升所生的善根。「顶」喻为山顶,就是用功修习已至顶点。但这顶点可进可退,进就至忍法,退就到暖法了。退法的人叫做「顶堕」。
  忍法:用功修习既至顶位,若无退转心,努力精进,就到忍法了。到了忍法位的人,已安忍不动,很少会再堕入恶趣的。
  世第一:「世」是指有漏法的器世间而言,有漏法中的道行,无有能超过这个境界的,所以称为世第一。这是由忍法精进而至的。而世第一再精进,就入于见道,可至无漏智的境界了。就能由须陀洹而至阿罗汉、菩萨、佛。
  受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若口教授或身自杀害众生的生命,就连最起码的「暖法」都不能得到,当然得不到更高的果位。
  〔须陀洹〕:
  所谓「须陀洹」,是梵文srotapanna-pbala的音译,也被译为「须陀般那」、「窣多阿半那」等。义译就是「入流」、「逆流」、「至流」、「沟港」等。新译为「预流」。义译中的这些名词含义都很好,如「入流」、「逆流」。
  先说「入流」,是精进的行者舍异生性而初获圣性,入于圣行流的意思。就是由凡夫逐渐流入涅盘。至于「逆流」,是行者因努力精进,脱离自然界生死之流的惯性,永不再受三途生死,所以称之为「逆流」其它各义译名词都各有其很恰适的深义。「须陀洹」是四果中的初果。
  〔斯陀含〕:
  「斯陀含」是梵文sakrdagami的音译。义译则为「一来」。是行者已断了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尚余后三品。所谓「九品思惑」,是三界中共有九地,而每一地又各有九品之惑,合三界的九地,共有八十一品惑。三界是欲界、色界、无色界。此处所指的「九品思惑」是专指我们现生的这「欲界」而言。
  因为行者尚余了后面的三惑没有断尽,尚应在天界(六欲天)与欲界(人间)往来一度,所以叫「一来」。「斯陀含」是四果中的第二果。
  〔阿那含〕:
  所谓「阿那含」,是梵文angami的音译。义译则为「不还」、「不来」。是已断尽欲界思惑三品的残余,不再还来这欲界,所以叫「不还」或「不来」。未来当生于色界或无色界。「阿那含」是四果中的三果。
  〔阿罗汉〕:
  「阿罗汉」是梵文arahat的音译,义译则为「杀贼」、「应供」、「不生」等义。行者一切思惑断尽,已上升至非想处的境界。因已断尽一切思惑,能思与所思都断尽了,所以叫「杀贼」。既然已升到非想处的极高果位(四果),当受人、天的供养,所以叫「应供」。而此世界受生果报已尽,自此永入涅盘,不再来生三界,所以叫「不生」。因此,「阿罗汉」具有以上三个名词的综合意义,若只以其中一义来解释「阿罗汉」,不无偏失之处。
  〔破戒优婆塞、优婆夷〕:
  所谓「破戒」,是指已受过戒法的优婆塞、优婆夷,其行为与戒法相违,未能遵循戒法的规定行事。虽然如此,但原受的戒体仍存在其身。
  破戒有五种过:那就是自害、为智所诃、恶名流布、临终生悔、死堕恶趣。同时又有五种衰耗:那就是求财所愿不遂、设有所得日当衰耗、所到之处众所不敬、丑名恶声流闻天下、身坏命终当入地狱。
  破戒的人,天龙鬼神都会生厌,善神不愿守护,当然更得不到菩萨、佛的接引。一个破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可以说是要被人、神、菩萨、佛所共厌弃。

  〔臭优婆塞、优婆夷〕:
  「臭」就是秽气。闻到了秽气,能使人生不快感。在佛法来说,凡一切恶、不善法都从欲生,都被视为污秽。「中阿含」卷二十二「秽品经」内有说:「或有一人,心生如是欲,我所犯戒,莫令他人知我犯戒;或有他人知我犯戒,彼因他人知犯戒故,便生恶。若彼心生恶及心生欲着,俱是不善。」所以破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因其心生恶、不善法,故视为污秽,这种污秽,如同尸臭,没有人敢闻。
  〔旃陀罗优婆塞、优婆夷〕:
  「旃陀罗」是梵文candala的音译。义译就是「屠者」、「严炽」、「执暴恶人」、「下姓」等意义。男人叫「旃陀罗」,女人则叫「旃陀利」。
  义译的三名词中,以「屠者」较为恰适,是一种以屠杀动物为常业的人,即俗称的「屠夫」。一般来说,从事此业的人以男人为多,故戒文上只有「旃陀罗」而省略了「旃陀利」。但现时代从事此业的男女几乎相等。
  受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本来具有许多善根,若不遵守戒法,就是将善根一一地屠杀掉了。这与一般的「屠夫」没有两样,所以才叫破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为「旃陀罗」或「旃陀利」。
  〔垢优婆塞、优婆夷〕:
  「垢」就是「尘垢」,是因身体内排出的黏液与空气中的尘埃相结而成身垢,污秽不洁。在佛法中,将身垢比喻为心性上的妄惑,心性本来清净无染,若被妄惑所污,即成心垢,心垢比身垢更难清除。
  因为「垢」与「漏」是二位一体的。有垢时必有漏,有漏时也一定有垢。若清净的心性,因垢漏流注不绝,则不能生出智慧。智慧不生,就不能解脱出离了。
  又「垢」与「烦恼」常相结合,这「烦恼垢」可以结成生死的苦果,有了烦恼垢结的优婆塞、优婆夷就更难出离解脱了。
  〔结优婆塞、优婆夷〕:
  「结」是系缚的意思,如前所说是与烦恼相结合的。因烦恼才结集生死,若无烦恼就不会生「结」。
  「结」乃成了生死的主因,众生就是因为有了太多的烦恼而造诸恶业,被这些恶业系缚,流转三界不能出离,如嗜杀生的人与被杀的众生,就造成了因缘果报相杀的结业,纠缠不清,如被绳索牢牢捆绑了一般。
  受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就是要解结,将原有的结缚一一地解除。若不守戒法而行破戒,岂不又被结缚了吗?所以被称为「结优婆塞、优婆夷」。
  〔初重〕:
  「重」就是「不轻」,在佛法来说,烦恼越多的人,业障就越重,所以简称为「业重」。受过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而破戒,是原本就很业重,破戒之后,复增业重。重复加重,就会越堕越深。所以受了戒而破戒的优婆塞、优婆夷,所受的恶报要比没有受戒的人为重,道理即在于此。
  「初」是「第一」的意思。就是说,「戒杀」是优婆塞、优婆夷的第一重戒,破了这条戒的罪报就是第一重罪,所以称为「初重」。
  【旨意】
  众生生命平等,所不同的只是形体有大小、官能有繁简、智慧有高低、体能有强弱而已。若人恃强而凌弱,杀害其它众生生命,有违佛陀的慈悲精神。所以佛陀才制定「不杀戒」。若受过戒的优婆塞、优婆夷不遵守此戒而行杀生,不但要失去这条戒,连其它的戒也失去了。因此才会被人称为臭的、屠夫的、垢秽的、结缚的优婆塞、优婆夷。如犯了其余五条重戒,也同样会如此恶名四布,无人敢近。


  盗戒第二

  优婆塞、优婆夷戒,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优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优婆夷,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优婆夷。是名二重。
  【注释】
  〔偷盗〕:
  偷、盗、窃三种恶行,意义相近,是乘人不注意或不备之时,取走其财物。在佛法术语叫做「不与取」。
  偷盗的人,先发欲而后起思,由思(惑)而后起行,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以满其欲。
  偷盗是不误而取,即明知该财物是他人所有,非自身所有,且自身亦无类似财物,是完全的偷盗行为。这就犯了偷盗戒,应得不与取之罪名。
  〔一钱〕:
  「一」是指最小的单位,在自然数来说,「一」是最小的,最大的数则不存在。因为宇宙间,什么数是最大数,为不可知。故佛常以「无量」来形容最大。
  「钱」是流通的货币,有一定的价值,可以用来购物活命,故众生视「钱」为第二生命。若偷盗他人的钱,就是损害他人的生命,等于犯了杀生戒一般。
  戒法上的「一钱」,是指佛制戒时印度的币值。到了唐代的时候,印度的「一钱」合唐代币值「十六钱」。印度币五钱,即为唐代币值八十钱。八十钱在当时可买长衫一件。佛当时的一钱,其购买力可能更高。
  偷盗「一钱」就犯了重戒,由此类推,偷盗财物越多,罪业越重。受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若犯偷盗而破此戒,其所得罪报如第一(初重)戒者一样。
  「误取」则不犯重戒,因原无偷盗之心,也未生欲,更无思惑。故虽有「不与取」的行为,但不犯重戒。然应在自我或他人发现后应即求忏悔,忏悔自己的粗心大意。
  「同意取」则不犯戒,既经原有人之同意,即非偷盗,故也不必求忏悔。
  【旨意】
  「偷盗」是最不光明正大的恶行,最令人生厌。因欲心不止,烦恼不断,是修道的最大业障。故佛制盗戒,以防止受过戒法的优婆塞、优婆夷犯此行为。如果破了此戒,就将被名之为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优婆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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