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圣严法师著
五、涵攝的三聚淨戒
從印度傳譯成漢文的經論之中,敘述三聚淨戒的戒相條文,而能具體化的,應該是《瑜伽師地論》,以及從其中抽拔異譯的《菩薩地持經》及《菩薩善戒經》。(74)
所以也是中國漢、藏兩傳菩薩戒的主要根源,因為此三經論是綜合了大乘戒學,而以三聚淨戒作為三大綱領,統攝全部。
釋迦佛陀住世之際,除了為七眾制戒律,並未特為菩薩制戒,釋迦佛陀所制七眾戒律,被後人結集成為毘奈耶藏,以示有別於經藏。至於條文的菩薩戒,起初散見於各種大乘經典,後由彌勒菩薩為無著菩薩綜合說出三聚淨戒,屬於《瑜伽師地論》的一小部分,由譯經大德抽譯為漢文,即以經名,如《地持經》。此在《瑜伽論》卷四十以及《地持經》卷五即有明示:
此事起善薩戒,佛於處處修多羅(經)中說,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善薩律儀戒攝。此是善
薩摩得勒伽(論)和合說。(75)因為《地持經》的原本是《瑜伽師地論》,我們不妨先從《瑜伽論》所介紹的三聚淨戒,予以探討。《瑜伽論》的「戒波羅蜜」共有九種戒相(即是九種內容故有九種名稱),(76)
其中第二戒相的「一切戒」項下,廣說菩薩戒而云:
云何善薩一切戒,謂善薩戒略有二種,一在家分戒,二出家分戒,是名一切戒。又即依此家出家二分淨戒,略說三種:
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77)
這裏已點出了三聚淨戒是在家出家均能應分受持的菩薩戒。至於何謂「律儀戒」?謂諸善薩所受七眾別解脫律儀,即是苾芻(舊譯比丘)戒、苾芻兄戒、正學戒、勤策男(沙彌)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如走七眾,依止在家出家二分。(78)
何謂「攝善法戒」?
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後,所有一切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總說名為攝善法戒。(79)
何謂「饒益有情戒」?共有十一條,(80)
其實即是《地持經》四十三條輕戒的後面十一條,(81) 因此而出現唐代的道倫所著《瑜伽論記》卷十下,將四十三條輕戒分作前後兩類而謂: 「初犯三十二輕,障於六度攝善法戒。後犯十一種輕,障於四攝利眾生戒。」(82)
因為七眾別解脫戒,僅為菩薩三種戒藏之中的一聚,故其受戒功德無法與受了菩薩戒的在家出家之人相比,因其即是受了一切戒的無量天功德藏。所以要說:
如是菩薩所受律儀戒,於餘一切所受律儀戒,最勝無上無量無邊大功德藏之所隨逐。
.... 一切別解脫律俄,於此菩薩律俄,百分不及一 .... 鄔波尼殺毋分亦不及一,攝受一切大功德故。(83)
前面所說《瑜伽論》的戒波羅蜜共有九種戒相,然在其〈戒品〉之末段部分,強調九種尸羅為三種淨戒所攝。(84)
並謂三菩薩淨戒,能成就菩薩三種事:
律儀戒能安住其心,攝善法戒能成熟自佛法,饒益有情戒能成熟有情。如是總攝一切善薩所應作事。(85)
《瑜伽論》中另一特色,是菩薩律儀的援戒之時,戒師先應為受戒者說四種「他勝處法」,通常名為四重禁戒,其重要性類似比丘戒的四根本戒(殺、盜、淫、妄),內容則迴異,那便是
1. 自讚毀他,2. 慳財法不施,3. 忿恨不捨怨結,4. 謗菩薩藏。於中隨犯其一,便不堪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資糧,若數數現行他勝處法,便捨菩薩淨戒律儀。(86)
從此四條重戒,可以顯出菩薩戒的宗旨在以利他為先,而且比較《瓔珞本業經》更為嚴格,彼經的菩薩戒有受法無捨法,且可分分受持。此論乃受則全受,若於四種他勝處法,隨犯其一,即名為捨。不過可由兩種因緣,捨菩薩戒:
略由二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捨無上正等善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87)
依據以上兩點原因捨菩薩戒的可能也是不多的,若非有人受到外道邪說的惑亂,自動棄捨成佛的誓願是相當少的。至於上品纏犯他勝處法,須要「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88)
準知類似的情況,若非有人邪見狂亂,也不致於此。
因為此論的菩薩戒,在家出家之七眾,都能受持,其受戒的要求應當分別如下:1.菩薩優婆塞及優婆夷,受五戒及四重戒;以三誦聚眾淨戒受。2.菩薩沙彌尼,受十戒及四重戒;以三誦三聚淨戒受。3.菩薩正法女,受六法及四重戒;以三誦三聚淨戒受。4.菩薩比丘及比丘尼,受二百五十戒或五百戒及四重戒;以三誦三聚淨戒受。(89)
六、既難且易的三聚淨戒
至於《菩薩地持經》所見的三聚淨戒,據大野法道氏主張,三聚淨戒的三聚思想,係受《深密解脫經》卷四的影響而來,彼經將六波羅蜜各分三種,至於戒波羅蜜則為離諸惡行戒、修諸善行戒、利益眾生戒的三分。到了《地持經》,便形成了:
一、律儀戒(`Samvara─Silam`)
二、攝善法戒(`Kusaladharmasamgrahakam─Silam`)
三、攝眾生戒(`Sattvarthakriya─Silam`)(90)
《地持經》〈戒品〉的受菩薩戒法,與《瑜伽論》相同,若在家者,若出家者,均依有智者的同法菩薩,主持問答,並於十方諸佛菩薩像前禮敬乞授三種戒藏,即是三聚淨戒。(91)
受戒之先,智者同法菩薩,應為求授菩薩戒者,說菩薩摩得勒伽(`Bodhi
sattve Matrka`菩薩論藏)、 菩薩戒及犯戒相,使受戒者自知 vv 審,乃係自已堪受,非效他受。此經所明的戒相條文,便是四重四十三輕,而將四重禁戒稱為「四波波羅夷處法」,內容則大同於《瑜伽論》的「四他勝處法」。
從此可以明白,在正受菩薩戒前,須聽戒師宣說四重四十三輕的一一戒相,在正受之際,主要的答問內容,乃是三聚淨戒,然在《地持經》中稱為淨戒三種、種淨戒、三種律儀等,並未使用「三聚」字樣。玆錄受戒文的內容如下:
(受戒者若在家若出家,發無上菩提願已,禮請有智者同法菩薩為戒師,並於三世十方佛及大地諸菩薩像前恭敬作禮,謙下長跪,曲身求乞授戒)「爾時智者,於彼受者,不起亂心,若坐若立,而作是言:
「汝某甲善男子諦德,法弟!汝是菩薩否?」答言:「是。」「發菩提願未?」答言:「已發。」問已,復作是言:「汝善男子,欲於我所,受一切菩薩戒: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此諸戒是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菩薩所住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汝能受否?」答言:「能。」第二(遍)第三(遍)亦如是說。」(92)
這三聚淨戒名為一切戒,既是涵攝了聲聞七眾戒,也涵攝了菩薩諸地的一切身囗意行為準則及內容,所以對於初發心菩薩而盲,既是一切眾生的自性戒,也是難戒。何謂難戒?1.
若人具足大財大勢力,能捨出家受菩薩戒者。2. 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不令缺減。 3. 於一切修行、正受、憶念、心住不亂, 乃至壽盡, 於微細戒,終不缺減。(93)
這三點是說明了富貴學出家菩薩難、 急難不失戒難、終身不犯戒難。此處特刖標示出家難,已隱含菩薩出家遠勝於在家之意。
然此三聚淨戒,要求受持的尺度及範圍既高且廣。但也可以能高則高,能廣則廣,相反地,若不能高廣,退而求其次,乃至次之又次,也會受到鼓勵。例如《地持經》卷五有云:若菩薩住律儀戒,於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塔廟,若法,若經卷、若菩薩修多羅藏、若菩薩摩得勒伽藏、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眾菩薩,若不少不多供養、乃至一禮、乃至不以一偈讚歎三寶功德、
乃至不能一念淨心者、是名為犯, 眾多犯。(94)這是鼓勵受了菩薩戒的人,應當盡力而為地禮敬、供養、讚嘆三寶,若多若少,乃至一日一夜中僅作一禮,僅起一念淨心,都算是持戒菩薩,若不能遵守最低要求,才算犯了突古羅罪(
犯了微細威儀之罪 )。 縱然犯了菩薩戒,尚有懺除罪愆的方法(95);如以增上煩惱犯了波羅夷處法,即失戒律儀,但又可以重受;若無具德智者為戒師,亦得於佛像前如是自受: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曲身合掌,作如是言:
我某甲白十方世界一切諸佛及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於諸佛菩薩前,受一切菩薩戒:
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此諸戒是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 遍 ) 第三( 遍 ),亦如是說,說已應起。(96)
可見若有具德的戒師,則請師授,若無具德戒師,也可以自誦三聚戒相,自誓受戒,而且並未如《梵網經》輕戒第四十一條那樣,規定自誓受戒,必得苦到禮拜三世千佛,要見到好相,始為得戒。足徵受持三聚淨戒,既然困難,也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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