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五章 有情的延续与新生

第一节 有情的延续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对有情的观察,不能单是横的分析,他是生生不息地在时间长流中生活着的,所以更应作竖的观察。像一盏灯,能按时不断的加油和灯芯,他将继续不断的播放光明,成为一盏常明灯,否则就会息灭。有情是蕴、处、界和合的生命流,不是这一期死了就结束,在因缘和合时,他将无限止的延续下去。他的无限延续,也需要加油──因缘的资养。因此,由于因缘的离散,即开显寂然无生的法门。

  有情的延续,如灯一样,必须不断地加进新的动力。这是什么呢?约一期生命说,即是「四食」。如『杂含』(卷一五·三七一经)说:「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食是资益增长的意思,等于平常说的营养,能使有情维持延长其生命,而且扩展长大。凡有资益增长作用的,都可称为食。所以『阿含经』中所说的食,并不限于四者,与因缘的含义相近。不过佛约资益有情作用最强盛的,特别的总括为四食,为后代一般论师所称引。佛曾说十句法,第一句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这是说,一切有情延续维持其生命,都要依赖于食。此一论题,有针对外道的重要意义。当时的苦行者,要求生死的解脱,而没有适当的方法,仅能一味的刻苦自己,甚至一天食一麻一麦,或但服水,或专食气,苦苦的支持生命,以求得解脱物欲的拘累,而达心灵的自由。释尊在苦行时,也曾精苦到如此,等到觉悟了苦行的徒然,于是受牧女乳糜的供养,资养身心,才能于菩提树下完成正觉的解脱。苦行者讥嫌释尊的受食乳糜,怀疑释尊的正觉,所以特地说此一切有情依食而住的四食。这不但肯定了饮食的重要性,而且指出了生死延续的动力何在,怎样才能完成解脱。

  四 食
  一、粗抟食:应译为段食,即日常茶饭等饮食。所食的,是物质的食料,可分为多少餐次段落的,所以叫段食。要能资益增长于身心,才合于食的定义。所以服食毒品等,不能资益而反损害身心,佛法中即不称为食。有情一期生存的延续,必要有段食,特别是这欲界的人间。没有这,虽有别的资益──食,也难于生存。如入定过久,由于缺乏段食,出定时即不能支持而死亡,这可见段食对于人类的重要。以定慧的修持来说,如营养不足,身心过于衰弱,定慧也不能成就。苦行者不知适宜的段食,对于生存及修养的重要性,所以会惊奇释尊的受食而得到正觉。要知道,段食不但直接的资益营养了肉体,有健康的肉体,能发生健康的精神,所以也间接资益了精神。

  二、触食:触是六根发六识,认识六尘境界的触。根、境、识三者和合时所起合意的感觉,叫可意触;生起不合己意的感觉,叫不可意触。从此可意、不可意触,起乐受、苦受等。这里的触食,主要为可意触,合意触生起喜乐受,即能资益生命力,使身心健康,故触食也是维持有情延续的重要因素。「人逢喜事精神爽」,有些难治的疾病,每因环境适宜,心境舒畅而得到痊愈。反之,失意、忧愁,或受意外的打击,即会憔悴生病,甚至死亡。近代的卫生学也说:乐观的心情,是身体健康不可缺的条件。又如修定的人,得到定中的喜乐内触,出定后身心轻安,虽饮食减少,睡眠减少,而身心还是一样的健康。又如按摩,可以促进身体的健康,也是触食的作用。『中含』『伽弥尼经』说:「身粗色四大之种,从父母生;衣食长养,坐卧、按摩、澡浴、强忍……」。这坐卧、按摩、澡浴、强忍等,说明了触对于有情资养的功用。即使是不可意触,如运动的感受疲劳等,也可以为食的。所以『杂含』(卷一五·三七三)说:「触食断知者,三受则断」。

  三、意思食:意思是意欲思愿,即思心所相应的意欲。意思愿欲,于有情的延续,有强大的作用。心理学者说:一个人假使不再有丝毫的希望,此人决无法生活下去。有希望,这才资益身心,使他振作起来,维持下去。像临死的人,每为了盼望亲人的到来,又延续了一些时间的生命,所以意思也成为有情的食。

  四、识食:识指「有取识」,即执取身心的,与染爱相应的识。识有维持生命延续,帮助身心发展的力量。「识缘名色」,为佛法中重要的教义,如『长含』『大缘方便经』所说。经中佛对阿难说;人在最初托胎的时候,有「有取识」。父母和合时,有取识即摄赤白二渧,成为有机体的生命而展开。「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无也」。「名色」,指有情的身心自体。这个自体,由于识的执取资益,才在胎中渐次增长起来,而出胎,而长大成人。所以经说:「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否?答曰:无也」。此识的执取,直到死亡的前刹那,还不能暂离。假使一旦停止其执取的作用,一期生命即宣告结束,肉体即成为死尸。所以佛说:「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有取识对于有情资益延续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

  四食,是佛陀深细观察而揭示的,都是人世间明白的事实。四食不但有关于现在一期生命的延续,即未来生命的延续,也有赖于意思食与识食来再创。如人类,总是希望生存,愿意长此延续下去。这种思愿的希欲,虽或是极微细的,下意识的,不必经常显著表现的,但实在是非常的坚强热烈。到临死,生命无法维持时,还希图存在,希图未来的存在。一切宗教的来生说,永生天国说,都是依着这种人类的共欲──「后有爱」而成立的。有情的生死相续,即依此爱相应的思愿所再创,所以说:「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杂含卷一0·二六0经)。同时,有取识即与取相应的识,在没有离欲前,他是不会停止执取的。舍弃了这一身心,立刻又重新执取另一身心,这即是入胎识的执取赤白二渧为自体。如猕猴的跳树,放了这一枝,马上抓住另一枝。此有取识的执持,是「揽他为己」的,即爱着此自体,融摄此自体,以此为自,成为身心统一而灵活的个体。对于有情身心的和合相续,起着特殊的作用。现代的学说,于维持一期生命的条件,前三食都已说到,但对于意思食的资益未来,识食的执取,还少能说明。

  人类的生存欲──思食,以个体生存为中心。深刻而永久的生存欲,即「后有爱」。又要求扩大永续的生存,即种族繁衍的思愿。小自家庭,大至国族,人都希望自家自族的繁衍永续;不但人类,即小至蝼蚁,也还是如此。这种族生存的延续欲,表现于有情与有情间的展转关系中。佛法以人类为本,但并不专限于人类的说明,普遍到一切有情。低级的有情,有些是不必有父母子女同在的关系,所以虽有种族延续的事实,而都由本能的繁殖,常缺乏明确的种族意识。人类可不然,幼弱时期很长,须赖家庭父母的抚养;生存的需要复杂,须赖同族类的保护与互助,所以种族延续的意欲,也特别强烈。这延续种族生命的动力,即摄于意思食。

第二节 有情的出生

  四 生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的。一旦「本有」的生命结束,即转为另一新生命──「后有」的创生。从一切有情新生长育的形态去分别起来,可分为四类,即胎、卵、湿、化──四生。胎生,如人、牛、羊等;卵生,如鸡、鸭、雀、鸽等;湿生,如虫、蚁、鱼、虾等;化生,如初人等。佛说四生,是约有情的最初出生到成长期间的形态不同而分别的。如胎生,最初的自体,必须保存在母胎中,等到身形完成,才能离母体而出生。出生后,有相当长的幼稚期,不能独立求生,要依赖生母的乳哺抚养。特别是人类,更需要父母师长的教养,才渐渐的学会语言、知识、技能。卵生即不同,离开母体时,还不是完成的身形,仅是一个卵。须经一番保护孵化──现在也有用人工的,才能脱卵壳而出。有的也需要哺养,教导,但为期不长,多有能自动的生存而成长。湿生又不同,母体生下卵以后,就置之不问,或早已死了;种子与母体,早就脱离关系。等到一定时期,自己会从卵而出,或一再蜕变,自谋生存。从有情的出生到长成,胎生与母体关系最密切,幼稚时期也长;卵生次之;湿生除了生卵以外,母子间可说没有多大关系,是最疏远的,幼稚期也极短。胎、卵、湿生的分别,就依这样的意义而成立。化生,不是昆虫化蝴蝶等化生,是说这类有情,不须要父母外缘,凭自己的生存意欲与业力,就会忽然产生出来。从生长的过程说:胎生繁复于卵生,卵生繁复于湿生,湿生繁复于化生。从产生所依的因缘说:胎生与卵生,必依赖二性和合的助缘;湿生中,即有但以自身分裂成为新的生命;化生更不需此肉体的凭藉,即随业发生。依胎、卵、湿、化的次第说,化生应为有情中最低级的。但从来的传说,化生是极高的──天,也是极低的──地狱,而且还遍于鬼、畜、人三趣中。

  生命的由来与化生
  依佛典的记载,化生的主要证明,即「初人」在此界出现,初人是从化生而有的。这与生命的由来,新种的由来问题,有重要关系。生命或新种的从何而来?是一普遍的难题;就是近代的科学,对他也还感到困难。如平常说的,先有蛋呢?先有鸡?如说先有蛋,没有鸡,那里来的蛋,不通!如说先有鸡,没有蛋,也不会生出鸡来,同样的说不通。于是有人想像生命或新种的原始,是由于神──耶和华或梵天等。神是最先存在的,也是最后的,万有都从他而创造出来。这样,不问先有蛋,先有鸡,都是神的创造品,一切生命由来的问题,都解决了。神创造万有的思想,确乎与生命起源的问题有关;因为不得解决,所以归于神的创造。但这是以先承认有这创造神为前提,渺茫而无稽的创造神,无可徵验,所以神造说不能成为可信的理由。近代的科学家,出发于唯物论的信念,从人类、动物向前推,说是由植物进化成的,这样的由植物推到无生物;这才建立起从无生物而生物,从植物而动物,而至人类的进化程序。但无生物没有自觉的意识现象,怎样能进化到动物,到人类有明确的自觉意识?何以近代不见有从植物进化为动物,或从人猿进化为人的事实?于是有的学者主张创化说,以为在经常的延续中,有突变的创化,一种不经常的特殊的新生,世界有生命有新种的发现。如先有一种类似鸡的,在经常的延续中,突来个创化,产生鸡卵的新种。不承认创化,新种类的发生,成为不可能;生命由来的问题,即不能圆满解决。佛时,没有那一比丘或那一人是化生的,说人类的化生,即约最初出现这个世间而说。佛法虽不以为心灵由于物质的派生,也不以为生命是这一世界的新品,心色是相互依存的无始存在。但据此小世界的情况说,世界初成,还没有有情,以后才有有情的发现。这最初出现的,即是化生人。所以化生应有二类:一为比湿生更低级的有情;一为五趣有情各类的最初出现。约后一意义说,前三者是经常的,化生是特殊的创化。


第六章 有情流转的生死根本


第一节 生死根本的抉择

  无明与爱
  有情为蕴、处、界的和合者,以四食的资益而延续者。在这和合的、相续的生死流中,有情无法解脱此苦迫,可以说有情即是苦迫。究竟有情成为苦聚的症结何在?这略有二事,如说:「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不知苦之本际」(杂含卷一0·二六六经)。无明与爱二者,对于有情的生死流转,无先后也无所轻重的。如生死以此二为因,解脱即成心解脱与慧解脱。但从迷悟的特点来说,迷情以情爱为系缚根本,觉者以智慧──明为解脱根本。这可以举喻来说:如眼目为布所蒙敝,在迷宫中无法出来。从拘碍不自由说,迷宫是更亲切的阻力;如想出此迷宫,非解除蒙目布不可。这样,由于愚疑──无明,为爱染所系缚,爱染为系缚的主力;如要得解脱,非正觉不可,智慧为解脱的根本。此二者,以迷悟而显出他独特的重要性。所以迷即有情──情爱,悟即觉者。但所说生死的二本,不是说同样的生死,从不同的根源而来。佛法是缘起论者,即众缘相依的共成者,生死即由此二的和合而成。所以经中说:「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儿。这二者是各有特点的,古德或以无明为前际生死根本,爱为后际生死根本;或说无明发业,爱能润生:都是偏约二者的特点而说。

  我见与识
  经中又有以萨迦耶见──即身见,我见为生死根本。我见为无明的内容之一。无明即不明,但不止于无所明,是有碍于智慧的迷蒙。无明属于知,是与正智相反的知。从所知的不正说,即邪见,我见等。『杂含』(卷一二·二九八经)解释无明说:「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悉不知」。这是从有情的缘起而论到一切的无知。但无知中最根本的,即为不能理解缘起的法性──无常性、无我性、寂灭性。从不知无常说,即常见、断见;从不知无我说,即我见、我所见;从不知寂灭说,即有见、无见。其中,我见为无明迷蒙于有情自体的特徵。且以人类来说:自我的认识,含有非常的谬误。有情念念生灭,自少到老,却常是直觉自己为没有变化的。就是意味到变化,也似乎仅是形式的而非内在的。有情展转相依,却常是直觉自己为独存的,与自然、社会无关。有情为和合相续的假我,却常是直觉自己为实在的。由此而作为理论的说明,即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我见,如上面所说的三见,即是「分别」所生的。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无明虽遍于一切而起迷蒙,大乘学者虽为此而广观一切法无我,一切法空,而解脱生死的真慧,还要在反观自身,从离我我所见中去完成。

  又有以识为生死本的,此识为「有取识」,是执取有情身心为自体的,取即爱的扩展。四谛为佛的根本教义,说生死苦因的集谛为爱。舍利弗为摩词拘絺罗说:「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然于中间,若轭若系鞅者,是彼系缚。如是……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中间欲贪,是其系也」(杂含卷九.二五0经)。这说明了自己──六处与环境间的系缚,即由于爱;「欲贪」即爱的内容之一。爱为系缚的根本,也即现生、未来一切苦迫不自在的主因。如五蕴为身心苦聚,经说「五蕴炽盛苦」,此炽然大苦的五蕴,不但是五蕴,而是「五取蕴」。所以身心本非系缚,本不因生死而成为苦迫,问题即在于爱。爱的含义极深,如胶漆一样粘连而不易摆脱的。虽以对象种种不同,而有种种形态的爱染,但主要为对于自己──身心自体的染着。爱又不仅为粘缚,而且是热烈的,迫切的,紧张的,所以称为「渴爱」、「欲爱」等。从染爱自体说,即生存意欲的根源;有此,所以称为有情。有情爱或情识,是这样的情爱。由此而紧紧的把握、追求,即名为取。这样的「有取识」,约执取名色自体而说为生死本,即等于爱为系缚的说明。


第二节 情爱的活动形态

  恋旧与趋新
  有情的系缚不自在,以情爱为他的特性。如能静心的省察,不难深切的体味出来。有情的爱着,必然表现于时间中。一切存在,必现为时间相;时间有前后两端,依前后两端而安立现在。经中说:「于过去诸行不顾念,未来诸行不生欣乐,于现在诸行不生染着」(杂含卷二九·八0五经)。有情由于情爱的特性,所以对过去,总是恋恋不舍,随时执著。此顾恋过去,不是一般的记忆,而是恋恋不舍,难以放下的。对未来,却另是一样,即时时向前追求,总觉得未来是怎样的好;总是不满于固有而要求新的,并且是无限的欲求。一面回恋过去的旧,一面又拚命追求未来的新,这二者是一大矛盾。不承受过去,不能创开未来;要开拓未来,又必然要超越过去。有情老是在这恋恋不舍的顾念,跃跃欲试的前进中。过去本有许多值不得留恋的,但有情每故意忘却,常怀念旧有的喜乐光荣,总觉得过去值得留恋。对于前途,虽不一定就是光明,光明也逃不了消逝的命运;但又觉得是好的,有希望的。这是有情的必然倾向,谁也不能否认。在此过未中间的现在,要离不离的染着,即紧紧的抱着不放。过去是幻灭了,未来还在梦中,现在就是这样的瞥尔过去。爱染不舍,到底什么是自己?什么是自己所有?由于情爱恋着于无常流变的现实,顾此执彼,所以构成大矛盾。如对于现社会,有的偏重进取,有的偏重保守。偏重进取的,不满意固有,憧憬于前途的光明。偏重保守的,以为社会进步,必须保有旧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进。混乱的前进变革,不一定是光明的。两者各有所见,但由偏重于一边而住着,在经济或政治上,就发生冲突的现象而争论不已。其实,这些矛盾冲突,可说是情爱的特性,为有情不能契合无常流变的事实,恋着过去或欣求未来所引起的困恼。不过,情爱表现于时间的活动中,虽顾恋过去,欣求未来,染着现在,而由于时间的必然倾向,多少侧重于未来的无限欲求。爱在三世漩流的活动中,一直向前奔放,所以经中有时特重于从现在到未来,如「四爱」所说。

  逐物与离世
  情爱的活动,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跃于环境中。有人说:人类的一切爱,都是以男女间的性爱为根本。爱儿女、父母、爱朋友等,不过是性爱的另一姿态。然以佛法说,这是不尽然的。有情是可以没有性欲的。如欲界以上即如一类下等动物,也仅依自体的分裂而繁殖。所以论到情爱的根本,应为「自体爱」。自体爱,是对于色心和合的有情自体,自觉或不自觉的爱着他,即深潜的生存意欲。自体爱又名我爱;这不独人类如此,即最低级的有情也有。有了我,我是「主宰」,即自由支配者,所以我爱的活动,又必然爱着于境界,即我所爱。对于与自我关涉而从属于自我的欲求贪着──我所爱,或称之为「境界爱」。境界爱与自体爱,严密的说,有此必有彼,相对的分别为二(我与我所也如此),是相依共存的。有情存在于时间中,故发现为过现未的三世爱染;自体爱与境界爱,可说为有情的存在于空间中。爱着有情自体,而自体必有相对的环境,所以即以自我爱为中心而不断向外扩展。如灯以炷焰为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笼罩于光明中一样。有情爱着自体,于是对关联自体的环境也爱着。如在家庭中,即认为我的家庭而乐着;我的身体,我的衣物,我的事业,我的朋友,我的国家,我的名誉,我的意见等爱着,也是境界爱。有我即有我所,这本为缘起依存的现实。由于情爱的爱着,想自主,想宰他,想使与自我有关的一切从属于我。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无限扩大中实现;不知我所关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的牵制愈甚。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结果反成为外界的奴隶。或者由于痛感我所的拘缚,想离弃我所而得自在。那知没有我所,我即成为毫无内容的幻想,从何能得自由?从爱染出发,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缘起性,不能契合缘起事相,偏于自我或偏于外境,造成极端的神秘离世,与庸俗徇物。不过这二者中,自体爱是更强的。在某种情形下,可以放弃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有故事说:一位商人入海去采宝,遇到风浪,船与宝都丢了,仅剩他一无所有的个人。别人替他可惜,他却庆辛的说:「幸得大宝未失」──人还没有淹死,这是自我爱的强烈表现。进一步,在某种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断,甚至连手足耳目都可以牺牲。就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是觉得这是更于自我意义的。

  此自体爱与境界爱,如约现在、未来二世说,即四爱:爱,后有爱,贪喜俱行爱,彼彼喜乐爱。前二为自体爱,后二为境界爱。第一、为染着现在有的自体爱;第二、是渴求未来永存的自体爱;第三、是现在已得的境界爱;第四、是未来欲得的境界爱。此四爱,即自体爱与境界爱而表现于现在、未来的形式中。

  存在与否定
  平常以为爱着只是占有的恋着,实则爱的意义极深,不但是如此的。经中常说有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欲」即五欲──色、声、香、味、触欲;对此五尘的贪爱和追求,是欲爱。贪着物质境界的美好,如饮食要求滋味,形式贪求美观,乃至男女的性爱,也是欲爱之一,这是属于境界爱的。「有」即存在,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每称有情的存在为有。如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爱,即于有情自体起爱,即自体爱。无有爱,此「无有」极难解,近人所以或解说为繁荣欲。这仍应依古代的解说,即否定自我的爱。凡是缘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对的矛盾性,情爱也不能例外。对于贪爱的五欲,久之又生厌恶;对于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时觉得可爱而热恋他,有时又觉得讨厌。这如印度的一般外道,大都如此,觉得生活的苦恼,身心的难以调治,因此企图摆脱而求出离。中国的老子,也有「吾有大患,为吾有身」的见解。这还是爱的变相,还是以爱为动力;这样的出世观,还是自缚而不能得彻底的解脱。这三爱,经中又曾说为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梵行求,即是修远离行,以图否定存在的爱求。

  有人说:佛法是否定生命──反人生的。这是对的,也是不对。如西洋某哲学家说:「道德的目的,在于不道德」。这不道德,并不是杀人放火等恶行,是说:道德的究极目的,在使人到达超越一般的道德。佛法说了生死,说无生,也是如此。一般的人生,爱染是他的特性,是不完善的。情本的有情,含有不可避免的痛苦,有不可调治的缺陷,故应透视他,超脱他。佛法的体察有情无我无我所,不但离有爱,也要离无有爱。所以佛法说无生,不是自杀,不是消灭人生,是彻底的洗革染爱为本的人生,改造为正智为本的无缺陷的人生。这样,无生不但无此生,更要无此不生。如龙树的解说无生,即生、无生等五句皆绝。如佛与阿罗汉等,即是实现了情爱的超越,得到自由解脱的无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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