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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典籍·南传中部·梵天请经

发布日期: 2006-01-01 浏览量: 2,457 次浏览

梵天请经

北传中含七八。梵天请佛经(大正藏一、五四七页。)
本经乃世尊匡正一梵天婆伽之邪见和慢心。梵天及出现其间之恶魔对谈问答,遂屈伏梵天、恶魔之叙述。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呼诸比丘曰:诸比丘!
彼等比丘应世尊曰:世尊!
世尊乃曰:
诸比丘!一时,予在郁伽罗村幸福林之娑罗王树下。
诸比丘!尔时,梵天婆伽生如是邪见:我是为常也、是为恒也、是为永住也、是为独存者也、是为不变之法也、实为不生、不老、不死、不灭、不转生,而无其他比此更殊胜之出离也。
诸比丘!我于此,予因知梵天婆伽心之所念,恰如有力士夫,将届伸臂或将伸屈臂,如是迅速,予即于郁枷罗村幸福林娑罗王树下消失,而出现于彼梵天界。
诸比丘!婆伽梵天遥见予来,见予即作是语曰:
善来,尊者!善来,尊者!尊者终于来此处。尊者!我实为常也、为恒也、为永住也、为独存也、为不变之法也,实为不生、不老、不死、不灭、不转生、而无其他比此更殊胜之出离也。
诸比丘!如是告已,我对婆伽梵天作是语曰:
汝,梵天婆伽实为无明所蔽也;汝,婆伽实为无明所蔽也;由于汝将无常之存在,言为常也,将无恒之存在,言为恒也,将不永住之存在,言为永住也;将非独存之存在,言为独存也;将变法之存在,言为不变法也;且又将生、老、死、灭、转生者,言为:此实为不生、不老、不死、不灭、不转生,且又将有其他更殊胜出离之存在,言:无其他更上之出离也。
诸比丘!尔时,恶魔魅入另一梵天眷属,如此告我曰:
比丘!比丘!勿管此闲事、勿管此闲事;比丘!彼实是梵天、大梵天也,是无能胜之征服者,为普见者、全能者、自在者、创造者、化作者、最尊者、主宰者、主权者、已生、未生之父也。
比丘!于汝前世,有沙门、婆罗门,呵责地、憎恶地;呵责水、憎恶水;呵责火、憎恶火:呵责风、憎恶风;呵责生物、憎恶生物;呵责天、憎恶天;呵责生主、憎恶生主;呵责梵天、憎恶梵天;彼等身坏命终后,再生于卑下身;
又,由汝于前世,有沙门、婆罗门,称叹地、欢喜地;称叹水、欢喜水:称叹火、欢喜火;称叹风、欢喜风;称叹生物、欢喜生物;称叹天、欢喜天;称叹生主、欢喜生主;称叹梵天、欢喜梵天;彼等身坏命终后,生于胜妙身。
比丘是故予为汝如是言:尊者!对梵天所告汝者,汝应为之,汝勿逾越梵天之语。比丘!汝若逾越梵天之语,则恰如吉祥天女之前来赐富而士夫却欲摈出之;又恰如正颠落坑崖之人,欲以手足不至地;如是,比丘!对汝,结果如此。尊者!对梵天所告汝者,汝应为之,汝勿逾越梵天之语。比丘!汝不见集坐之梵天众耶?
诸比丘!如是恶魔导予至梵天众。
诸比丘!如是言时。予告恶魔曰:
恶者!予知汝,汝勿思量:无人知予者。恶魔!汝是恶者也;恶魔!梵天、梵天众、及梵天眷属,一切在汝掌中,一切为汝所支配;恶魔!汝实有如是念:愿彼亦在予之掌中,愿彼为予所支配。然而,恶魔!予却不在汝掌中,亦非为汝所支配。
诸比丘!如是说已,婆伽梵天对予曰:
尊者!予实将常之存在,言为常也;予将恒之存在言为恒也,予将永住之存在,言为永住也;予将独存之存在,言为独存也;予将不变之法,言为不变之法也;而又以其处不生、不老、不死、不灭、不转生,予言:此实为不生、不老、不死、不灭、不转生;且又,无比他更上之出离。予言:无其他比此更上出离也。
比丘!由于汝前世,有沙门、婆罗门,相当于汝一生间,于其时彼等行苦行,彼等如有其他更上之出离,则知有其他更上之出离;如无其他更上之出离,则知无有其他更上之出离也。比丘,是故予对汝言:汝虽受如何之疲累、烦劳,汝亦不能得见其他更上之出离。
比丘!汝若依着于地,则成为近侍予者、住于予领地者、予如欲所作者、予之所驱使者;
汝若依着水、火、风、生物、天、生主、梵天,则成为近侍予者,住于予之领地者,予如所欲作者,予之所驱使者。
诸梵天!予亦实知:若依着于地者,予则成为近侍于汝者,住于汝领地者、汝如欲所作者、汝所驱使者;若依着于水、火、风、生物、天、生主、梵天,予则成为近侍汝者、住于汝之领地者,汝如欲所作者,汝所驱使者,梵天!予更知汝之趣向,知荣光,即:梵天婆伽具如是大神通、梵天婆伽具如是大威光,梵天婆伽具如是大伟力。
梵天曰:
尊者!汝如何知予之趣向、及荣光?即:梵天婆伽具如是大神通、梵天婆伽具如是大威光、梵天婆伽具如是大伟力也。
予曰:
日月所绕行,光辉照十方
卿之大伟力,达及千世界
卿知高与卑,有欲及无欲
此有及彼有,有情之去来
梵天!予知汝趣向,知汝荣光:梵天婆伽具如是大神通、具如是大威力、具如是大伟力。
梵天!有其他三群众,对彼,汝不知、不见之,对彼,予知、见之。
梵天!有群众名为光音天,汝由其处消灭,再生于此处,对彼,汝因过于长时居此,其忆念被忘却也。是故,汝对彼不知、不见之,予对彼知、见之。
梵天!如是,于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又有群众,名为遍净天,汝由其处消灭,再生于此处,对彼,汝因过于长时居此,其忆念被忘却也。是故,汝对彼不知、不见之,予对彼知、见之。
梵天!如是,于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又有群众,名为广果天,对彼,汝不知、不见之,对彼,予知、见之。梵天!于通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对地,予由地证知地,于此时,不于地领受地是我所,证知:地非我,地非我所,我非地所,我非地,不计地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地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水,予由水证知水,于此时,不于水领受水是我所,证知: 水非水, 水非我所,我非水所,我非水,不计水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水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火,予由火证知火,于此时,不于火领受火是我所,证知: 火非火, 火非我所,我非火所,我非火,不计火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火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风,予由风证知风,于此时,不于风领受风是我所,证知: 风非风, 风非我所,我非风所,我非风,不计风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风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生物,予由生物证知生物,于此时,不于生物领受生物是我所,证知: 生物非生物, 生物非我所,我非生物所,我非生物,不计生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生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天,予由天证知天,于此时,不于天领受天是我所,证知: 天非天, 天非我所,我非天所,我非天,不计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生主,予由生主证知生主,于此时,不于生主领受生主是我所,证知: 生主非生主, 生主非我所,我非生主所,我非生主,不计生主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生主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梵天,予由梵天证知梵天,于此时,不于梵天领受梵天是我所,证知: 梵天非梵天, 梵天非我所,我非梵天所,我非梵天,不计梵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梵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光音天,予由光音天证知光音天,于此时,不于光音天领受光音天是我所,证知: 光音天非光音天, 光音天非我所,我非光音天所,我非光音天,不计光音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光音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遍净天,予由遍净天证知遍净天,于此时,不于遍净天领受遍净天是我所,证知: 遍净天非遍净天, 遍净天非我所,我非遍净天所,我非遍净天,不计遍净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遍净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广果天,予由广果天证知广果天,于此时,不于广果天领受广果天是我所,证知: 广果天非广果天, 广果天非我所,我非广果天所,我非广果天,不计广果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广果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予对阿毗浮天,予由阿毗浮天证知阿毗浮天,于此时,不于阿毗浮天领受阿毗浮天是我所,证知: 阿毗浮天非阿毗浮天, 阿毗浮天非我所,我非阿毗浮天所,我非阿毗浮天,不计阿毗浮天是我已。予不致意地不取着阿毗浮天为实有也!梵天!如是对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以一切证知一切于此时,不于一切领受,予已证知,无有一切、无有于一切、无有依一切、无有一切为予所有者也之念,予不重视一切。梵天!如是,于证智,予与汝实不相等,何况汝劣者;然而,予实比汝为胜也。
梵天曰:
尊者!若汝以一切之一切性为无领受者,则汝实不可有所谓空虚之想,不可有所谓虚无之想。眼识不示现无边际、具照耀一切处,其为以地之地性,不得领受者也;以水之水性,不得领受者也;以火之火性,不得领受者也;以风之风性,不得领受者也;以生物之生物性,不得领受者也;以天之天性,不得领受者也:以生主之生主性,不得领受者也;以梵天之梵天性,不得领受者也;以光音天之光音天性,不得领受者也;以遍净天之遍净天性,不得领受者也;以广果天之广果天性,不得领受者也;以阿毗浮天之阿毗浮天性,不得领受者也;应一切之性为不得领受者也。
尊者!然!予能对汝隐形之。
予曰:
梵天!然!汝若能,汝宜对予隐形。
诸比丘!尔时,梵天婆伽言:
为沙门瞿昙,予将隐形,为沙门瞿昙,予将隐形。然对予,实不能行隐形。
诸比丘!如是言时,予谓梵天婆伽曰:
梵天!然!换予对汝隐形。
梵天曰:尊者!汝若能,汝宜对予隐形。
诸比丘!尔时,予施行如其像神变,于其时此间之梵天、梵天众、及梵天眷属,闻予之声,然不见予,予施行如是之神力胜行,而予隐形,颂此偈曰:
于有见恐怖,以寻求非有
予不致意有,不欢不执取
诸比丘!尔时,梵天、梵天众、及梵天眷属,心生希有,未曾有,曰:
尊者!沙门瞿昙之大神力性,大威德性、实希有也,实未曾有也,如释迦族之子由释迦族出家之、此沙门瞿昙,有如是大神力、大威力之沙门或婆罗门者,于此之前,我等于他处尚未曾见、未曾闻,世尊实为于爱有、乐有、喜有之人中,已除去贪有之根者。
诸比丘!尔时,恶魔魅诣一梵天众之眷属,对予作如是语:
尊者!汝若如是知,又汝若如是觉,则勿教导诸声闻、出家行者:勿对诸声闻、出家行者说法;勿于诸声闻、出家行者生期望。
比丘!于汝之前世,有自称应供、等正觉者之沙门、婆罗门众,彼等对诸声闻、出家行者教导之;对诸声闻、出家行者说法之;对诸声闻,出家行者生期望;彼等教导诸声闻、出家行者;为诸声闻、出家行者说法;对诸声闻、出家行者抱期望之心,身坏命终住于卑下身。
比丘!于汝之前世,有自称应供、等正觉者之沙门婆罗门众,彼等不教导诸声闻,出家行者;对诸声闻、出家行者不与说法;对诸声闻、出家行者不作期望;彼等不教导诸声闻、出家行者;不为诸声闻、出家行者说法;对诸声闻、出家行者不作期望之心,身坏命终后,住于胜妙身。
比丘!是故,予为汝如是言:尊者!汝应住于实践无关心之现法乐住;尊者!沉默实为善也,勿教诲他。
诸比丘!如是言已,予对恶魔曰:
恶魔!予知汝,汝勿思:无人知我!;
恶魔!汝是恶者也;
恶魔!汝对我非为饶益、怜愍而作如是说;
恶魔!汝对我无饶益、怜愍而作如是说;
恶魔!汝实是如此念:沙门瞿昙若对彼等说法,则彼等将脱离予之界域;
恶魔!彼等沙门、婆罗门,为未证等正觉者,而自称:我等为等正觉者也。恶魔!予正为等正觉者,而自称:予乃等正觉者也。
恶魔!如来为诸声闻说法,实如是也;恶魔!如来不对诸声闻说法,亦实如是也。
恶魔!如来教导诸声闻,实如是也;恶魔!如来不教导诸声闻,亦实如是也。
何以故,如来之说法或不说法?
恶魔!如来之诸漏、诸杂染,带来诸后有、不幸、苦报,及未来之生老死,皆已舍彼等,连根断之,如断头之多罗树,后归于非有,为不复生之法;
恶魔!犹如断头之多罗树不能再成长;如是,恶魔,如来之诸漏、诸杂染,带来后有、不幸、苦报,及未来之生老死,皆已舍彼等,连根断之,如断头之多罗树,于后归于非有,为不复生之法也。
此实非对恶魔所言,乃为梵天请教所说,是为对此之解答,名谓梵天请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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