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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在上海隆重举行

发布日期: 2000-01-01 浏览量: 2,379 次浏览

 

陈星桥

 

9月18日至20日,由中国佛教协会、上海市佛教协会主办,上海玉佛寺承办的“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在上海隆重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刀述仁居士、净慧法师、圣辉法师,倪强先生,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吴立民先生,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杨奇庆、副主任吴孟庆,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觉醒法师、王永平居士、慧明法师、秘书长照诚法师和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师、居士以及一些从事佛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近百人出席了会议。

18日上午在玉佛寺举行的开幕式上,刀述仁副会长作了题为《继承传统,面向未来,开创中国佛教事业的新局面》的讲话。他首先回顾了二十世纪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中国社会和佛教界发生的巨大变化,认为中国佛教“处于建国五十多年来的最佳状态,也处于自封建社会解体百余年来的最佳状态。这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引导下克服种种困难而取得的。”与此同时,他也指出了中国佛教当前存在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寺院经济的迅速膨胀与人才及管理制度脱节;片面强调寺院管理的特殊性,“相适应”观念淡化;一些佛教协会和僧团的民主管理弱化等几个方面。为此他强调要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树立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历史潮流相适应的观念;要开展对已故赵朴初会长的佛教思想的整理和学习;要围绕新的历史使命,在尊重佛教自身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对现有佛教团体、佛教组织、佛教院校和寺院的结构与机制加以适当调整,实现良性互动。

随后,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杨奇庆主任、上海复旦大学王雷泉教授、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觉醒法师分别致词。会上特别邀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介绍了最近在美国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宗教和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的情况,使与会人士深受教育。

18日下午和19日下午在锦江饭店进行大会发言,会议采取与今年4月中旬在厦门召开的“佛教在二十一世纪的使命”演讲比赛相似的形式,发言者用十分钟陈述其论文提要,然后用五分钟回答听众提问,最后由讲评人进行五分钟的讲评。上海各大寺院和上海佛学院及居士林的僧尼、居士约二百人列席了会议。整个会场气氛活跃。

这次与会者以中青年法师和专家学者居多,共提交了四十多篇论文,其中有十六人次作了大会发言。从提交的论文来看,涉及面相当广泛,如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学诚法师《从思想理论的深处谈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举例,将佛教的思想理论与社会主义的思想和要求作对比,说明两者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可以相辅相成,并行不悖;中国佛教协会清远法师《从加强佛教自身建设谈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为佛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其核心内容和切入点应着眼于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北京佛教协会副会长牟小东居士《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刍议》,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论证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要性,同时提出“相适应”不是抹杀差别、完全一致,应是“和而不同”,是在“两个尊重”--即充分尊重宗教的特点和充分尊重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建立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上海佛教协会副会长觉醒法师《都市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内涵初探》,认为以上海等都市为依托的都市佛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有着重大的影响,提出应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加强佛教界的自身建设,以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服务于社会,要继承和发扬佛教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以佛教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推动佛教事业的健康成长,要努力发掘佛教的宝贵精神资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上海佛教协会秘书长照诚法师《试论佛教如何与当今社会相适应》,认为整个佛教事业必须从实际出发,适应当前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特别是适应当前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并列举了许多事例加以说明;安徽省佛教协会智宗法师《佛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为适应绝不等于削足适履,要立足于保持佛教的传统特色和合理的现代化,提出佛教界也应搞“三讲”,即讲传统、讲学习、讲正信;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界明法师《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引导宗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认为佛教界要遵循“四个维护”,不忘“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古训,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保持佛教的出世品格和精神特色,只有这样,“人间佛教”思想一定能在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结出硕果,大放异彩;贵州省佛教协会藏青法师《佛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列举大量事例进行论证,说明佛教文化是社会精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佛学思想能够成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精神力量,我们要提倡和弘扬人间佛教,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贵州省遵义湘山寺心照法师《发挥佛教伦理道德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说明佛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发挥积极的作用;湖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正慈法师《努力开创与社会相适应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佛教事业新局面》,提出佛教在二十一世纪要致力于人间化、现代化、世界化,在教务活动与弘法利生的事业中,要坚持做到符合“三个代表”的精神和“四个维护”的要求;广东云门佛学院明舒法师《积极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为宗教作为一个子系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为此他提出了佛教积极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十个方面的要求;中国佛学院理净法师《由“三武一宗”法难引起的反思》,认为国家的强盛和安定是佛教兴盛之本,寺院经济膨胀有时可能给佛教带来某些副作用,对于宗教应重在疏导而不应刻意去压制和控制。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过程中,佛教的文化素质教育和僧团的严格管理将成为新时期佛教建设事业的首要任务,同时打击邪教是佛教健康发展的必然手段;南京金陵刻经处吕建福居士《关于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点思考》,认为党和政府提出相适应,主要着眼于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来说的,要求宗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坚持“四个维护”,而佛教作为一种信仰体系、一种文化和社会实体,在这三个层面上都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福建佛教协会周书荣居士《从福建佛教界积极开展社会慈济活动来谈佛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介绍了福建佛教界广泛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的成就,说明佛教只有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前提下,才能健康地发展;法音杂志社陈星桥居士《弘法利生,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列举大量事实说明佛教的发展史实际上是一部适应社会的历史,佛教必须也完全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提出在二十一世纪,佛教界应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积极地弘法利生,来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无锡轻工大学邓子美教授《佛教弘法利生宗旨及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对中国佛教史的回顾,认为佛教事业的发展当以弘法利生为主,这也是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二十一世纪弘法利生的主体将呈多元化,方式将更现代化;上海复旦大学王雷泉教授《展望二十一世纪宗教》,对二十一世纪的宗教发展趋势发表了看法;上海社会科学院高振农先生《也谈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回顾了近代上海佛教界适应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认为佛教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以从“四个维护”、提高信众素质、发扬三大优良传统、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等九个方面作大量的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宋立道先生《中国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做些什么》,认为宗教与社会之间应该有一种“创造性的张力”,作为佛教来说,应全面、深刻地了解中国的社会现状和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握当今世界趋势,要致力于发掘自身的宝贵精神资源,培养一批有僧德僧格、有学问的骨干精英,应学习某些宗教在适应社会方面的经验,学习现代会计制度,改进佛教的寺产管理制度等;南京东南大学佛教文化研究所董群先生《略谈佛教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相适应》,探讨了佛教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联系,认为佛教道德有助于社会主义个人道德品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的建设,具体可以体现为佛教道德对于社会道德的资源作用、促进作用、补充作用、强化作用、借鉴作用、净化作用、提升作用等等,其次从道德关系论角度来谈,佛教道德有助于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这四种道德关系,而这正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苏州大学俞朝卿先生《契理契机 利生弘法--试论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出在认识环节上,佛教界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主动全面地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将“要我适应”变为“我要适应”,在实践环节上,佛教界要在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三方面做好适应工作。

此外在19日上午和20日上午两个半天的讨论中,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主要就佛教要不要、能不能以及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问题,联系历史和各地的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如谈到“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是一种互动的关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和一项长期的任务;在相适应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持佛教的本位和精神特色,否则相适应就无从谈起;佛教界要汲取历史上法难的教训,防止寺院经济膨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理好财,用好财,使之为佛教文化教育事业和弘法利生事业服务,等等。

在20日下午进行的大会总结发言和闭幕式上,吕建福居士汇报了第一小组的讨论情况,正慈法师汇报了第二小组的讨论情况,中国社科院黄心川先生、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学诚法师、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王永平居士、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吴孟庆先生、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法师和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倪强先生分别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认为由中国佛教协会和上海市佛教协会联合举办这种全国性的“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这在改革开放以来还是第一次。这次大会在世纪之交、千年之交这一殊胜时节因缘下召开,在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都市上海进行,意义重大。会议深化了我们对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主题的认识,达成了共识:认为佛教不仅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且也能够适应,并提出了许多如何促进适应的意见和办法。强调要在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四个维护”,积极地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要以人间佛教思想为指导,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保持佛教的本位和精神特色。大家认为这次会议之所以取得圆满成功,一是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上海市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领导很关心,给予了大力支持;二是中国佛教协会和上海市佛教协会,尤其是上海玉佛寺对此会很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三是参加会议的各位法师、居士、专家、学者们都很认真,会前认真准备讲稿,会上踊跃发言。尤其是许多中青年法师和居士仪表庄严,思想敏锐,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有的学者、法师高兴地说,通过这次会议,使人们看到了二十一世纪佛教的希望。

 

 

  (原载《法音》2000年第10期)

编辑:李路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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