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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佛教的信仰观

发布日期: 2001-01-01 浏览量: 4,709 次浏览

 

陈星桥

 

佛教非常重视信仰问题,认为“信”是一种善的表现,为修学佛法的基础。《大智度论》说:“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在菩萨五十二个阶位中即以“十信”为首。佛教是一种崇尚出世智慧、强调修证实践的宗教,其信仰者必须通过学法与修行,逐步消除疑心的障碍,纠正基于种种错误认知的“迷信”、“邪信”、“愚信”,减少信仰的盲目性,使之不断升华,趋于“净信”“正信”和“智信”。

宗教信仰是神圣的,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佛教信仰也不例外,有着它“不共”的特殊内涵。作为佛教徒,“信”的内容很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信佛,相信教主释迦牟尼佛是彻底觉悟得人生真谛的智者、解脱了一切烦恼的圣人,而不是什么“神”;相信众生皆有佛性,每个人通过学佛,都可成佛,成就佛的无量功德。二、信法,相信佛陀所说之法,依之修行有大利益。信法必须知法。佛法的核心理论为“四谛”、“十二因缘”和“三法印”,认为宇宙万象无不是因缘条件的聚散离合,遵循着一定的因果规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没有永恒者或所谓的创造神。从精神层面上看,一切外境都是无常之幻相。只有离贪去执,才能从虚幻生死中解脱出来。落实到修行方法上,则包括戒律、禅定乃至如何做人处事等八万四千法门。三、信僧伽,这里的僧伽通常指圣贤僧和由团结和睦、共修佛法的人士组成的佛教教团。信僧伽是延续佛法、自利利他的修行榜样,亲近、维护,从其学道,必有很大的功德。因此,成为佛教徒的基本条件就是要奉行三归,即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应当强调的是,佛教信仰的排他性绝不意味着言行脱离社会,与世格格不入。修行佛法一般分为五个阶段,“人”、“天”阶段要求信徒修行世间善法,行五戒、十善;“声闻”、“缘觉”阶段则主要修出世解脱法;“菩萨”阶段则着重于慈悲济世,广度众生。可见,佛教的精神特色恰是立足社会,净化社会,这也是大乘佛教和我们今天提倡的人间佛教的思想。正因如此,佛教以其和平、智慧的教义,经无数高僧大德的弘扬、实践,千百年来给广大民众以极大的慰藉,并大大地丰富了人类的文化。

人类社会在近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给历史悠久的佛教以巨大的冲击。当此之时,各国各地出现了不少因地制宜、因机施教的具有佛教背景的新型教团或新兴宗教,这十分正常,不一定是坏事。但广大佛教徒和广大民众应特别警惕那些打着佛教旗号,或剽窃佛教的某些名词术语加以曲解利用的邪教。如清海无的“观音法门”、卢胜彦的“灵仙真佛宗”和李洪志的“法轮功”就被两岸佛教界人士明确斥之为附佛外道和邪教,尤其是“法轮功”,鱼目混珠,祸害佛教非浅,危害社会、危害国家更是有目共睹。这说明在当代研究和弘扬准确的佛教义理和知识、确立纯正的佛教信仰是多么的重要!现在,中国佛教协会和香港《大公报》联合创办《佛陀的世界》专版,诚可谓利国利教利民的一大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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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香港《大公报》2001年11月4日)

编辑:李路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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