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法师:如吉法师文集,太虚法师的人生佛教浅说

太虚法师的人生佛教浅说

如吉法师

 

 

人生佛教,是晚近太虚大师集释迦如来全部教法、为适应现代社会机宜而建立的新的教法体系。大师在《人生佛教开题》(以下简称《开题》)中说:“时至今日,则须依于全盘佛佗真理而适应全世界人类机宜,更抉择以前各时域佛法中之精要,综合而整理之,故有‘人生佛教’之集说。”对人生佛教,大师当年曾盛倡其说,但在大师入寂四、五十年后的今天,社会大众甚至佛教徒,多味其义,因此,笔者不揣鄙陋,搜集有关内容,以飨读者。

 

 

一、人生佛教的名义

 

按照中国民间传统习俗,人,相对于鬼:生,相对于死,“此所以对向来死鬼的佛教而讲人生的佛教也”(《开题》)人生佛教,是针对传统佛教以度死鬼(或者说超度亡灵)为能事的流弊而提出来的。又向来学佛法的人,以为只要死的时候死得好,同时也要死了之后好,这并非佛法之真义,只不过是流布上的演变罢了,佛教固然要求人“了生死”,但“死”是生的一种变化,是生的一部份,想要在死时安乐,甚至死后亨福,必须在生的时候修习十善,乃至各种禅定,希望死后不受轮回,必须在活着时断除烦恼,清除业障,成就解脱的功德,因此,《开题》说:然吾人以为若要死得好,只要生得好;若要做好鬼,只要做好人。所以与其重‘死鬼’,不如重‘人生’。

 

 

二、人生佛教之渊源

 

人生佛教,源于释迦世尊的本怀,释尊在末出家时,到野外看到农夫耕田,牛辛勤拉犁,还要受皮鞭之苦,在新犁的土坯中,飞乌纷纷来啄食泥虫,即思惟众生怎样才能脱离这些苦呢?后又游观东、南、西、北四方的城门,分别见到老、病、死和沙门的状况。于是为老、病、死而感到忧愁、厌离,对沙门的宁静、安祥而生起仰慕之情。至时机因缘成熟,为解决人生现实中的老、病、死之苦,便脱离王宫,而入雪山修道,菩提树下证悟佛道,之后说法度人,无不教人明因果之理,舍恶从善,乃至断除烦恼脱生死苦。后来印度的龙树、无著等大德,又开显出发菩提心,修六度行的大乘教义。佛教传来中国,深受中国传统中祭祀祖先、神灵的影响,于是在“死”的方面大作文章,尤其到了明、清时代,以经忏超度亡灵的“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逐渐使佛法的真义反而隐晦不彰,于是太虚不得不唱出“人生佛教”之名,其实只不过是显示佛教的本义而已。

 

 

三、人生佛教提出的时代背景

 

在清末民初波澜壮阔的文化思潮中,佛教也是受攻击的对象,知识界纷纷对佛教发难,民众对佛教的“认识”不断地被揭露出来。例如,吴稚晖说佛教是死人的宗教,是专门为死人服务的。当时学界名流梁漱溟曾致力于佛学研究多年,最后却同佛入儒,并对佛教的现世利益提出批驳,他在《东方文化及其哲学》中说:“孔与佛,恰好相反:一个是专谈现世生活,不说现世以外的事:一个是专谈现世以外的事,不谈现世。总而言之,佛教是根本不能拉到现世来用的;若因为要拉他来用,而改换他的面目,则又何苦糟蹋佛教?我反对佛教的倡导,并反对佛教的改。”此外,异教徒也对佛教的现实利益问题提出质疑,如1934年的《改造》杂志,曾对大师的《无神论》及《海潮音》发行“人间佛教”专号文章,提出质疑,说:“读了人间佛教专号,知道佛教也觉悟到了人间的重要,他们已知道佛法是要入世的,所以我们希望佛教徒在除去妄执悟真如外,还要走入社会,实地的改造人生。切勿逃避人生。”对此,大师以其对佛法的深切体验。和作为佛教领袖的身份,表示了自己的责任:“吾既自印正等觉于佛心,出为人天眼目,于此盖不能不为前佛后佛三世诸佛,一雪其诬也。”(《我的宗教观》)可见,大师是要为改善佛教的社会形象,显发其社会功能,因此揭出“人生佛教”一词。

 

 

四、人生佛教的内涵

 

1928年,太虚大师在上海讲:“人生的佛学”,阐述,“佛法虽普为一切有情类,而以适应现代之文化故,当以‘人类’为中心,而施设契时机之佛学。”即是人生佛教的内容,其义有三:

第一、佛法虽关怀普度一切众生,而为适应现代文化,当珍重佛出人间设化的意义,而施设契时契机的佛学,以人类为主要教化对象。

第二、佛法虽容有无我的个人解脱之小乘佛法,而今为适应现代人生之群体组织,应把小乘个人解脱的佛法,转为大悲大智普为群众利益的大乘佛法,使佛法普遍地深入社会。第三、大乘佛法虽为普令一切众生究竟成佛的圆满法,然而大乘有圆渐和圆顿的两个法门,今为适应重征验,重秩序、重证据之现代科学文化,当以大乘圆渐佛法为中心,而施设以契时契机的人生佛学。

也就是说,以现代的人生化、群众化、科学化为基础,在此基础上,逐渐由五乘共世间的人乘法,趋向圆渐的大乘佛学,则是人生佛教的内容所在。

 

 

五、人生佛教的目标

 

人生佛教的目标,大致可分为四级:

(一)人生改善,是以提倡五乘共法为主的人乘行,而达到改善人间,改进人生的目的。人乘行法。主要是以改善人生生活,健全人格道德为基础的世间善法标准,所强调的是,在家佛教徒的敦论尽份,及佛法三皈、五戒、十善的奉行,基本上是佛教正信、正行、正知见观念的先行确立,由此达到安定身心、去恶修善,净化社会,创造安宁,祥和的人类生活环境。

(二)后世胜进:即是希望后世增胜,后世比现在生活得更好,古语说:“由中无衲子,朝中无宰相。”这就是基于后世增胜为目的的修道观,不过,这种增胜并不限于人间,还可由人上生到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

(三)生死解释:这是因为见到后世增胜仍不免三界伦回,若不修到生死的彻底解脱,终必流转,只有生死彻底解脱,方可跳出三界轮回,依照这种目的所获得效果,即为阿罗汉。

(四)法界圆明,这是大乘特有的。二乘圣者虽了生死,但有所知障,不如一切法实相;纵然略知法空,也不究竟,因此对一切法不难圆满通达而有障碍。法界,即一切法:圆明,即离了所知障所成之智,此智即一切种智,或无上菩提,或妙觉佛果。另外一种解释:法界者,即是《法华经》中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圆明,就是通常所说的“佛之知见”。因为诸法实相的甚深道理,只有诸佛才能知能见。这种脱去所知障,而对诸法实相彻底明了,乃是在大乘特有的效果。

人间改善,就是前面所说的“人生改善。”由人渐进成佛,是大师“发达人生进化成佛”(《即人成佛的现实论》)的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思想。大师在《人生观的科学》中倡导:“由‘人的菩萨位’,入‘超人的菩萨’位。及进至‘佛的菩萨位’,”从而构成了由人、超人而成佛的一条捷经。

大师还在进入五十岁那年的述怀诗中说:“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这即是由人而成佛的现实学佛思想,大师在这里指出了:从现实人生中去不断地改善、进步、向上发达,以至达到无上圆满的人格,便是成佛。因为要到成佛,人格才算圆满。更具体地说,必须从完成普通人格中,再发大菩提心,实行六度四摄普利有情的菩萨行,不断地发展向上,以至于成佛,或者说,必须不仅有平常做人的标准德行(大乘),而能依此更趋向大乘的菩萨行,以完成宇宙人生最高峰的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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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师:如吉法师文集,印度佛教瑜伽学之纲要

印度佛教瑜伽学之纲要

——《显扬圣教论》结构试析——

如吉法师

 

释迦世尊于公元前六世纪创立佛教,佛灭五百年后大乘佛教开始兴起,七百年后龙树菩萨(约公元150—250)创立大乘中观学,九百年后无著菩萨(约公元四、五世纪)开创大乘瑜伽行派。

从无著开始创立瑜伽学,到玄奘大师将瑜伽唯识学较为完整地传入我国,中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无著时代的瑜伽学,教典方面以《瑜伽师地论》为代表;二是世亲稍后的唯识学,教典以《唯识三十论》为代表;三是玄奘、窥基时代的唯识学,教典以《成唯识论》为代表。在瑜伽唯识学发展的三阶段中,本文侧重探讨无著时代瑜伽学的教学内容。无著瑜伽学的典籍以《瑜伽师地论》为代表,而《显扬圣教论》是《瑜伽师地论》的节要本。如《显扬圣教论》(无著造,唐玄奘译,以下简称《显扬论》,《藏要》卷十,上海书店,1995年12月第二版)卷一(129页)《摄事品第一》归敬颂中云:“……稽首次敬大慈尊(指弥勒),将绍种智法王位,无依世间所归趣,宣说瑜伽师地者,昔我无著从彼闻,今当错综地中要,显扬圣教慈悲故,义周文约而易晓。”所以,《显扬论》的内容结构即能显示出全部瑜伽学之纲要。本文试以剖析《显扬论》之基本结构来显明瑜伽学之大纲。

《显扬论》共二十卷十一品。此十一品所说,不外乎圣教之教、理、行、果四者。其中第一摄事品是谈“教”;第二摄净义品、第十成不思议品、第十一摄胜抉择品等三品是明“理”;第三成善巧品、第四成无常品、第五成苦品、第六成空品、第七成无性品、第九成瑜伽品等六品是说“行”;第八成现观品是说“果”。不过,这种大致的划分也只是相对而言,是从各品的侧重点来说的。若就实际情况而论,说“教”之中也说理、行、果,说“理”当中也谈教、行、果,“行”中本身即是教,“果”中即含有行。其具体情况,下文将作详细说明。

一、教

《显扬论》第一摄事品(卷一至四)共说九事,释迦佛一生所有言教不出此九事,故此品在全体圣教中是属于“教”的部分。九事者:(1)一切事,共说五位106法:即八识、五十一心所、十五种色法(十一种色法外加四大)、二十四不相应行法、八种无为法(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真如),此与五蕴集论三法品等文义全同。(2)界:说三界差别,三千大千世界之范围等。(3)杂染:即烦恼(有128种)、业(分思、思所起二种)、生(即流转生死)。(4)谛,分二:⑴略说二谛之义(后摄净义品更作具体说明);⑵四谛之具体内容。(5)依止,即四禅及四无色定。(6)觉分,分十六:[1]三十七道品;[2]十智,即法智,乃至尽智、无生智;[3]三解脱门;[4]四种行迹;[5]止观;[6]居处,即慧居处等四;[7]四所依(如依法不依人等);[8]发菩提心;[9]大悲;[10]十种法行;[11]七种通达;[12]十地;[13]十度;[14]诸菩萨行;[15]真如作意;[16]广大意乐。(7)有情,即七种或八种贤圣之建立。(8)果,即诸断、遍知、清净等。(9)诸功德:即四无量、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无诤、愿智、四无碍解、六神通,佛的相好、十力、四无畏、三不护、念住、大悲、十八不共法。如此九事,又可以境、行、果概括之:一切法、界、杂染、谛、依止属于“境”;觉分即是“行”;有情、果、功德即属于“果”。又可以清净、杂染二类分摄:一切法是清净、杂染之总依;界、杂染属杂染,其中界是所依,烦恼、业、生是杂染之差别;其余六事即属于清净。

二、理

第二摄净义品(卷五至十三),此品大意,品末自解云:“今此品中,显示此论有四种相:一最胜相,二自体相,三清净相,四辩教相。”(339页)一最胜相者,分二:1。显示此论于诸论中胜;2。此论具净德:摄一切义故,彼坏(指邪外之论)不能坏故,易悟入故,入已行不坏故。由说此四净德故,此品得“净义”品名。

二自体相者,详说二谛之妙理:1。广说五蕴,释世俗谛理。2。明真谛者,五法(相、名、分别、真如、正智),三自性(遍计、依他、圆成),四真实(即世间、道理、烦恼障净智所行、所知障净智所行),四寻思(名、事自性、假立、差别假立),四如实智(即由四种寻思所引)。

三清净相,即依二谛所起三种次第修习之法(次第三法):一听闻教法、归依三宝;二广辨三学之行;三由行所成大菩提、诸功德果。

四辩教相,分三:一、辩破十六种异论,并随时显示佛法之正理;二、七种论法,介绍因明之结构,使读者明了佛教论理之方法或工具。三、从文、义两方面谈佛经之内涵,释经之要义,说法技巧,明学修之胜利。

从以上所说本品四部分来看,初是本品之得名,次是直显二谛之正理,再次是依理起修(行),四破邪以显正理,以及辨别邪正所用之方法等。可见,此品于圣教四部分中是偏于明“理”者。

《成不思议品第十》(卷十七),说有九事不应思议:我、有情、世界、业报、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十四无记、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九种中,除十四无记、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外,其余六种在《摄净义品》中说“听闻法”时即不应思议。

于此诸事思议者,住于我见而思议我、有情、世界;于诸无记事、业报、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思议起于推寻;非正法事动于利养;烦恼所引摄导心散乱,此皆引无义利而障碍止观,故应离思议。不思议者,或不用思议(如世界),或难思议(如业报),或思议不及(如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若于此强作思议,即是颠倒计执,徒劳无益,行者务求切实亲证而不尚戏论。此等之理,是学佛者必须了知,因此该品即摄于“理”。

第十一摄胜抉择品(卷十七至二十),先对摄事品中九事建立之理进行详细抉择,补充说明其未说之义。其次力阐大乘教法和佛果功德之建立,最后说明三藏大意等。所以本品亦应属于说“理”。

三、行

《成善巧品第三》(卷十四),说有七种善巧:于五蕴、十八界、十二处、十二缘起、处非处(合于因果理法者名处,反之名非处)、二十二根(眼等六根、男根、女根、命根、苦根、乐根、忧根、喜根、舍根、信等五根、出世之未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四谛等七善巧,即是以无我慧观察五蕴等七。此七善巧是瑜伽行之方便。

《成无常品第四》(卷十四)至《成无性品第七》(卷十六),此四品中分别所说的无常、苦、空(人空)、无性(无我即法空)是苦谛下之四行相,是瑜伽行所观之境。

《成瑜伽品第九》(卷十六),明依定发起瑜伽胜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胜方便,故名瑜伽。此般若智,止观双运,无分别止无分别观而成出世无分别智。无分别者,是说有非有无分别,即法、法空离二戏论。法与法空虽无二种分别,然必有离言取相,具能观之智。

四、果

《成现观品第八》(卷十六),由前瑜伽加行,渐次修习四念处等,先从闻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智,已于诸谛究竟简择(观),于所观察四谛境中,不由加行功用决定生起相,是现观相。此现观决定相有十种:(1)于众生无中决定;(2)于遍计所执自性无中决定;(3)于无我有;(4)于相有;(5)于粗重有,此二有中并决定。(6)于不灭中决定:指或(众生我,法我)无故不灭,或有(二无我)故不灭。(7)于无二中决定,谓法及法空无有差别。(8)于空无分别决定;(9)于法性无怖决定,即愚夫于此性处生诸怖畏,智者于此无有怖畏决定;(10)于自在能断决定,指不再从于他人求断惑方便。又现观决定智,与境和合相,究竟到所知故(除此以外,更无异境可需求故),即现观察欲、色、无色三界所系下中上品所知事(烦恼),故名现观。

出世间智能为现观,非世间智。处正现观位能断见所断惑(主要是我见、戒禁取、疑),唯是见道,非修道故。现观唯依四禅,不依无色定。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现观。于恶趣中,不起现观,因有苦受恒随,极为忧戚,不能证得诸禅定故;色无色界,也无现观,因此二处欣掉心重,厌离心羸劣。

现观还可根据层次不同分为四种:(1)发起:指现观前行,是从闻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智。(2)证得:指正现观位,即见道。(3)等流:指正现观后之修习,即修道。(4)成满:指现观究竟圆满,即证得三乘极果(佛或阿罗汉、辟支佛果)。

若论现观体性,以六种差别显示:(1)思现观,是以上品思所生慧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现观相者,能正了知三法印义,余无能引转。(2)信现观,是以上品世出世缘三宝净信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现观相者,于现在未来,终不宣说别有三宝。(3)戒现观,是以圣所爱戒(道共戒)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相者,终不毁犯基本五戒。(4)现观智谛现观,是以缘非安立谛(真如、胜义)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就此现观者,不依于异见或妄见起所作业,也不于自所证起诸疑惑及染著一切生处(胎卵湿化),妄计行世吉相而得清净,诽谤三乘造恶趣业,乃至最多七生证得漏尽。(5)现观边智谛现观:是以安立谛(四谛)胜慧为体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相者,于自所证,若他问难,终无怯怖。(6)究竟现观:是以尽智(即断尽一切烦恼之智)、无生智(断尽一切烦恼知其不再生之智)为体。成此相者,终不故犯基本五戒、贮积财物、受用诸欲,又不怖畏不可记事,不计执于诸邪因论(如自作苦乐等)。可见,现观之体,即是般若之智。

综上所述,《显扬论》一论即是以教、理、行、果的顺序来安排其内容结构的,虽有后面的《成瑜伽品第九》、《成不思议品第十》、《摄胜抉择品第十一》并非按应有顺序加以排列,而是分摄于前“行”、“理”二部分之内,对前面各自所属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但这不妨碍全论整体的结构顺序。关于全部瑜伽学之内容,如《显扬论》卷二十末尾(577页)总结说:“若略说瑜伽道,当知多闻所摄,正法为境界,奢摩他毗钵舍那为体,依止影像及依止事成就。如薄伽梵说:有五种法能摄一切瑜伽行者诸瑜伽地,谓持、任、明、镜及与转依。当知闻正法是持,所缘是任,止观是明,影像是镜,事成就是转依。”此中多闻正法属于教,所缘即是理,止观、影像即是行,依止事成就(转依)便是果。可见,教、理、行、果由《显扬论》所赋予之特殊内涵,不仅是《显扬》一论之大纲,也是整个瑜伽学之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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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师:如吉法师文集,太虚大师的建僧思想

太虚大师的建僧思想

如吉法师

 

 

太虚大师“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因此,建立健全的僧伽制度,举办完整的僧教育,培养能住持现代佛教的僧伽人才,是大师改革佛教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拟对大师有关这方面的设想和实践活动作简单介绍。

 

 

一、关于僧教育的构想与实践

 

清朝末年,政府在政治、军事上节节失利,有眼光的旧官僚认同了西方文明,纷纷引进西方先进的科技、教育等,掀起“洋务运动”。在洋务运动中,办新式学校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兴办学校又以张之洞的“庙产兴学”政策得到推广,各地教育会提拨寺产充教育经费,侵占僧房作学舍。各寺庙以自办僧教育来抵制这项侵夺寺产的政策,借办僧学以保护寺产。这种办学,并没有培养佛教人才或振兴佛教的眼光,因此,所办的学校多属于普通学校的性质,讲授佛学只是点缀,而未加以重视。如大师说:“比年来,吾国僧界提倡教育者,虽有其人,但彼宗旨仅在保护寺产,抵拒侵占,虚张门面而已。”(《论教育》)这种虚张门面的办学,当然产生不了培养僧才的功效。于是大师鉴于教内外的形势,提出了完整的僧教育设想,并付诸实施。

 

(一)理想的僧教育目标

1932年,大师在对闽南佛学院师生讲《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时,提出了他理想的僧教育目标。如他说:“我所希望的僧教育,不是去模仿学作讲经法师而已,必须要学习整个的僧伽生活,要勤苦、劳动、淡泊,要能做担水、扛柴、洒扫、应对,以及处世理事、修禅宏法的工作。”不然的话,“除去讲经、当教员,或作文、办刊物以外,把平常的事务都忘记了。……结果不但不能住持佛教,甚至消灭了佛教,堕落了佛教。象这样的教育,还不如没有好!”可见,大师办僧教育的目标很高:要求培养出全能型的住持佛教的僧宝,希望他们不仅能执教鞭、持笔杆,还要能处理日常事务,更具备高尚的僧格。因为僧格的养成,比学会讲经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

 

(二)早期的僧教育构想

1915年,大师在普陀山闭关期间,权衡时局,依据教理、教史及律制的适应问题,写成体系完整的《整理僧伽制度论》。

该论大体依于中国大乘平等的精神,主张在发展上,八宗普遍弘扬,各宗分别发展,设立各宗派的专宗寺院:即各宗有各宗的宗寺、行政院、持教院,而以“佛法僧园”为联系全国八大宗的总机关(相当于后来的中国佛教协会),但其范围仅限于中国内地的佛教。在研究上,则主张“分宗专学”,先从一宗深入研究,再普遍融摄其余各宗。

1917年,大师往日本游历,对日本佛教曾作过一番考察,觉得《整理僧伽制度论》中的构想,与日本佛教有很多相吻合的地方,并且“有其分宗的长处,无其分散信仰力量的短处。”

1921年,大师接管杭州净慈寺,即想以此作为着手试办僧教育的根据地,但由于各种障碍,终归失败而放弃。

1922年,大师创建武昌佛学院,又开始其僧教育的步骤:佛学院的课程,参考日本佛教大学;而管理方面,采取丛林制度,僧俗兼收。第一届预计训练一批师范人才,毕业后,出家众实行整理僧伽制度,分赴各地,进行改善僧寺及办理僧教育的工作;在家众则依《人乘正法论》(太虚大师著),组织佛教正信会,推动普及社会的佛化运动。实际上,武昌佛学院的创办,也是为了普及佛学,并改进当时各佛教“大学”及各地“法师养成所”等办学方针的错谬。

1923年秋,大师提出“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将佛学院学程作严密系统的规划,总计分二十四年的阶次学程,共五大部门:一、小学部六年;二、中学部六年;三、学戒部二年;四、大学部六年(分通常大学四年,专宗大学二年);五、研究部四年。并且拟在武昌佛学院的第二届,开始进行其理想的僧律仪院,完全招收出家众,授以二年基础的僧律仪训练(即佛学院学戒部的二年),为建立僧制僧格的基础。但是,方案提出后,因为学程过长,遭到武昌佛学院院董的多数反对,所以仍依照前期的办法办理。这是大师初期的僧教育计划,继净慈寺失败之后,再次遭到的挫折。

 

(三)僧教育学程的调整

1925年10月,大师发表了《议佛教办学法》,提出兴办中华佛教大学,作为过渡中的僧伽大学的办法。其办法是将佛教办学,分为二种性质:其一是,为摄化世间,由佛教缁素所办的学校。其宗旨是培植在家弟子,使受一般的通常教育,具足国民常识,并以佛教教育涵煦其德育,成为正信的佛教徒。其二是,为造就住持佛教之僧伽人才所办的学校。此中又分:

一、佛教僧伽过渡大学。这是为了整顿僧制的预备学校,以筹备僧教育的办学人才,因此其特色是:①不办中小学,专办大学;②不分专宗,八宗普遍涉猎;③学程是预科二年,本科三年,共五年。并专收出家僧众,施以严格的戒律,使具足僧相僧行,为将来住持佛教之僧宝。从内容上看,这是大师继续其在武昌佛学院未实践的僧律仪院的理想。

二、佛教僧伽整理后的丛林办法。这是经过过渡大学之后,完全依照《整理僧伽制度论》的计划办理,特别注重一宗宗风和戒律行持,及对各宗各系作专精的深入研究。其学程是:普通中学毕业者—→律宗丛林二年—→专宗丛林五年—→各宗丛林五年。如此经过长达至少十二年的学程之后,即可自利而宏法利人。

可见,大师整体的僧教育,包括了习戒律、学教和修证三个阶段,既要纠正在“庙产兴学”下寺庙教育的偏弊,又要使受教育者具有丰富的学识,并养成高尚的僧格,以适应住持现代佛教的需要。

 

 

二、整理僧制,建立健全的僧伽制度

 

释迦佛住世应化,以六和(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的精神统领僧团,以律仪轨范僧制,由此代代相承,佛种不绝。佛教传入中国,深受中国社会环境的影响,随着君主专制政体的进一步强化,僧寺中的“家族制”也更加坚固,尤其到了清末,滥剃度和滥传戒使得僧人素质低下,无戒、无信、无行者比比皆是,必须修学的戒定慧的内容成了一句空话。僧团既无僧人资格的审定,又无起码的学程的设置,整个僧制出现一片混乱,濒临自毁自危的边缘。因此,大师提出了革新僧制的构想。

 

(一)剃派、法派制的革除

法派、剃派的传承制起于明、清之际,受到中国宗法社会家族观念的影响甚大。在封建宗法社会中,长子继承家长的地位,保持祖业,继续祖、父的家规和遗风;在法派、剃派的寺庙中,上首传法弟子或剃度弟子继承寺主地位,寺院独尊各自祖师的遗风,保持祖规,自成一家,俨然一个个变相的家族。

子孙式的传承,霸占传统大丛林的寺产,使得佛教十方常住的财产,成为少数寺院住持私有,将佛教公产视如家族遗产,由师父传给徒子徒孙,或者变卖寺产,勾结权贵。如此一来,不但佛教的公产无法用之于佛教的教育、文化等弘法事业,而且瘫痪了历代丛林的僧教育系统,影响到佛教整体人才的培养,破坏丛林选贤传贤的传统制度。大师曾说:“中国民族以至中国佛教最大的弱点,则在家族性太深,中国佛教僧寺亦变为一个一个家族,此为中国僧寺没法整兴的症结处。若能医好此病症,中国佛教乃可重振。”(《建设中国现代佛教谈》)因此,中国佛教要振兴,寺庙法派、剃派的传承制必须革除,而恢复选贤传贤制度。

若能建立丛林的十方选贤制度,寺庙的财产则可合理管理使用。关于僧寺财产的管理使用,大师的态度是:“僧寺财产为全国僧团所有,选任住持等管理之,国内外僧众,皆得依规律来享用。”(《恭告全国僧界文》)大师希望将全国佛教的寺产,总归为一个“国库”式的共同经营管理,全国的僧众都是财产的所有者,并且都可以把它看成“公有财”而加以利用。例如,青年僧可用之于游方参学、教育及弘法办事等;老年僧可用之于修持深造;或运用为全国佛教事业的发展。这样的话,三宝的资产,则不是属于任何寺院住持者的私人财产。但这种观念,并不为一般寺院的既得利益者所接纳,他们极力反对,甚至将大师视为仇敌。因此,一提起改革佛教,革新僧制,则“人人怕他、恨他、妒他”,乃至把他当成魔的使者,是到佛教中来破坏佛法的,或者视他为提婆达多的再现!

 

(二)僧制的调整

由于时代潮流和社会环境的变动,再加上大师视野开阔,从中国本土的传统佛学,而逐渐朝向印度源流,乃至世界范围的佛学系统,所以大师以《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对僧制的构想为基础,对僧制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其内容有:

1.1927年,大师另作《僧制今论》,以修正、补充《整理僧伽制度论》的有关内容,例如:①将僧数由原来的80万人,减少至20万人;②将佛化的对象分为僧众和信众,佛化的重心,渐由僧众移至信众;③拟以“原有僧寺为根据,以多数僧尼充作劳僧作农作工,以少数优秀分子研究经论。”

2.1930年,大师再作《建僧大纲》,将僧数由前定的20万人,再减为四万人,对于前《僧制今论》中所拟由劳僧作农作工的办法作了修正。如说:“严格的讲,这种作农作工者,实不能谓之为僧,因既作工作农,就不能养成如上所讲的僧格,而行僧之职务,实不能称之为僧。”

在《建僧大纲》中,将僧制改为学僧、职僧及德僧三种,分述如下:

(1)学僧制:教育学程是,由十八岁高中毕业的入学资格,经律仪院二年研习戒律,二十岁受比丘戒,再入普通教理院四年(程度等于大学),高等教理院三年(如大学之研究院),最后再作三年的参学。如此以十二年的修学时间,完备闻思修三慧及戒定慧三学,取得大士学位,然后依次进入职僧或德僧。

(2)职僧制:亦称菩萨僧制,即修菩萨行的僧众,如在佛教有关事业单位或寺庙各岗位任职者。

(3)德僧制:也名长老僧制,即经过前二僧制的年长僧众,可进一步选择适宜的山林茅蓬等,就自己选定的行门,一门深入地专修,并可作参学丛林的指导师,成为四众归仰的对象。

(4)其它。无戒、无行、无信者,勒令淘汰或还俗,由教团提出部分寺产,办理农场、医院等各种实业,以安置年老或还俗者,并且组织他们仍为正信的在家佛教团体。

此外,为挽救中国佛教千百年来的鄙陋现象,大师在佛教改革方面,特别注重加强律仪和经教的训练。例如,在律仪方面,他强调:①最初二年的律仪训练,是僧教育的关键,完成此二年的受戒、持戒阶段,才可看成是僧格已经确立。②为提高僧伽品质,限制必须年满十八岁、有高中毕业程度及正信出家者,才可以剃度;并且非入律仪院修学二年,不得给予比丘戒牒。(《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三)整顿僧制的具体方案

1931年,大师提出整顿僧制的四个具体方案:

第一、僧寺制度整顿:一方面,要整肃僧众,如限制剃度、受戒、应赴经忏,以提高职事住持的品质,渐渐淘汰低能分子;另一方面,停止另建新寺庵,尽量修复旧有的寺宇或办理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僧寺的整顿,首先要:①调查登记各县寺庵产业;②调查僧尼种类数量;③汇集各省各县之登记,进而为全国精密之统计。

第三、选用僧才:各级佛教会应选用僧中有实力或有才智的人,办理一切教务。

第四、广兴僧学:应积极兴办僧伽教育,提高僧格,外应国家社会之需要,内充佛教僧团之德能。

为了正本清源,大师还特别强调应该先进行:①禁止私人剃度,实行僧团公度。②僧人入律仪院修学二年的戒律基础。③化家族式的僧寺,成为公产的僧团。

 

(四)僧格的养成

大师对于一般能够“淡泊清高而勤持戒,或精修禅定及深研慧学的有德僧”,表示“尊敬表扬”及“拥护”。可见,对于僧格的养成,大师是极端重视的。

对于僧格的养成,大师认为要经过如下的学程:①未出家前,先具备中学毕业以上的程度,及大体了解佛教,由三归、五戒具足正信而发心出家。②出家后,于律寺中受持沙弥律仪一年,及受持比丘律仪一年,令尽离俗染,才给予受戒证书。③入佛教一宗之专宗大学修学五年,及于各国各宗游学五年。④入山结茅或闭关三年至十年,戒定加行以期亲证。⑤解行相应,已有内心证验,然后入世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以尽菩萨僧职。

1930年,大师为革新僧制而作《建僧大纲》,提出了僧格的产生及养成的条件,这些条件是:一、以对三宝的信心产生僧格。二、以六度之学养成僧格。也就是僧格的成就,首先须舍俗,即将一切世间俗乐舍离,称之为施;又能将一切俗乐之习洗净,即称之为戒。由此施、戒,才可以发生僧格;并须精进习戒定慧三学,可以坚固信心,增长僧格,养成僧格。

1927年,大师发表《告徒众书》,为建立僧格,对僧作了四点要求:(1)住世持教的佛教团体,应依七众律仪而建立。(2)崇敬出家住持佛教的僧众,但最低限度,须明佛法大义,信心充足,能持比丘四根本戒者,才算具备资格。(3)不知佛法,也无信心,且不持戒者,应驱出于僧众之外,不承认其为出家僧众。(4)由具僧相、僧德之僧众,建设佛教清净幢相之新僧宝,师表人天。

此外,在建僧当中,大师还主张严格的淘汰制度,即如果不能遵守律仪,或不具足僧格者,则允许其“舍僧还俗”。

总之,大师革新佛教,在“质的提高及量的限制”的建僧原则的指导下,欲革除僧团中长期遗留下来的流弊和陋习,以健全的僧制来建设一个清净和合的僧团,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承担如来家业。

综上所述,太虚大师想以办僧教育和改良僧制来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僧众队伍,希望它能在新的形势下续佛慧命,发扬光大如来圣教。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洪金莲著《太虚大师佛教现代化之研究》,1995年台湾东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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